宜春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综合保障
摘要:随着宜春市中心城区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逐步增加,而且此类人群大都未购买失业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无法参加工伤保险(邮政快递员除外)。
中国发展网讯 为有效提高新就业形态群体抵御和防范意外伤害风险能力,确保更多的新就业形态群体共享职工保障互助发展成果,宜春市总工会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多层级社会医疗保障系统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的基础上,向宜春市政府申请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综合保障计划项目。
随着宜春市中心城区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逐步增加,而且此类人群大都未购买失业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无法参加工伤保险(邮政快递员除外)。各地政策多以劳动者个人缴费为主,平台企业少承担或不承担缴费义务,不符合均衡分担社会风险原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处于群体规模大、伤害风险大、保障水平低“两大一低”的尴尬境地。为此,宜春市推出惠民措施---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综合保障计划项目。据了解,该项目采取“政府补贴、工会补助、企业或个人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目的是建立职工保障互助制度由政府单一变为政府和工会双重救助相结合,是救助机制的一种创新,是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增加一道新的保障防线,在一定程度可以缓解其因病或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压力。从而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宜春中心城区已入工会组织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配送员、外卖配送员、网络直播人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综合保障互助计划,排解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在国家和省进行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过渡期内的从业隐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综合保障计划保障的是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障对象是16-60周岁在职职工,参保比例为70%以上的在职职工,25人以下的单位或企业100%参加;每份120元,保障期限为一年,保障责任是会员在保障期内首次确诊重度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等22种重大疾病和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3种轻症。如确诊会员患有保障计划内22种重疾的,给予30000元的保障金,如确诊患3种轻症的给予9000元保障金;如发生意外伤残后,将按受伤程度支付不同比例的保障金,最高给予30000元的意外保障金;在保障期内不管是因意外还是重大疾病死亡的会员,另给予10000元的身故保障金,三项合计最高保障额70000元。(张亚静)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