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市积极推进医保一体化改革 惠民生解民忧
摘要:这项政策举措大幅度减少了参保患者垫资的情况,且避免了患者回各自所在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周期长的弊端,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真切提升了参保人员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张汉英 记者郭建军报道 日前,忻州市医保局传来消息,忻州市按照省、市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区域医保一体化建设,在2022年9月取消忻州、太原两市异地就医住院备案(转诊)手续基础上,2023年7月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推动实现在山西中部城市群医保就医购药一体化服务。
据了解,医保改革取消了与太原、晋中、阳泉、吕梁等山西省中部城市异地就医住院转诊(备案)手续,忻州和其他四市参保人员在山西省中部城市群异地就医住院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医保均可直接结算。从11月15日起,进一步取消了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忻州和其他四市门诊慢特病患者在中部五市就医购药,可自行选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均可直接结算;门诊特药患者可从中部五市定点供药医药机构自行选择,医保均直接结算。至此,全面实现了在山西中部城市群医保就医购药一体化服务。
改革新政策实施以来,从2023年7月15日到12月10日,忻州市到太原、晋中、吕梁、阳泉等其他四市住院49704人次,同比增长63.78%,医疗总费用7.36亿元,同比增长37.31%,报销金额4.81亿元,同比增长40.23%;太原、晋中、吕梁、阳泉等中部四市到忻州市住院1338人次,同比增长1.19倍,医疗总费用744.02万元,同比增长55.58%,报销金额598.69万元,同比增长54.64%。这项政策举措大幅度减少了参保患者垫资的情况,且避免了患者回各自所在地医保中心报销结算周期长的弊端,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真切提升了参保人员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是高位推动,跨区域进行协调。经过多方调研,并与太原市医保部门深入对接,由市医保局党组成员牵头组建专班,实行任务包干,协调解决了跨市住院、门诊慢特病结算业务流程不同、操作规范不同等问题,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医保信息系统接口和医院内部信息系统进行了一致性改造,为实现太忻异地就医免转诊(备案)、山西中部城市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结合实际,优服务制定政策。市医保部门针对本市群众因地理相近、交通便利、医疗优势等因素在太原就医人数较多的实际,印发了《关于推进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优化医保异地住院就医服务的通知》,实现了太忻两市区域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转诊)手续。在此基础上,着眼方便群众异地看病就医购药,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推动出台忻州市与太原市及晋中市、阳泉市、吕梁市同时实行医保就医购药一体化免备案服务,门诊慢特病免备案服务政策。
三是加强联动协作,注重细节全面实施。取消太忻两市异地就医住院备案(转诊),进一步实现山西中部城市群异地就医一体化是一项艰巨细致的系统工程,中部五市医保部门相互协作。统筹推进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按照忻州、太原两市参保人员在两市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无异地服务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按期完成信息系统改造,确保政策落地。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严格落实就医地和参保地监管责任,就医地医保部门要把跨市就医纳入协议管理范围,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并配合参保地做好相关核查。参保地医保部门定期开展跨市就医基金使用情况分析,提出管理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基金监管追回的医保基金返还参保地,行政处罚、协议违约金等按国家和就医地相关规定处理。补充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医保经办机构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进行补充完善,优化服务流程和管理程序,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第一责任人,确保医保一体化服务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