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十大攻坚行动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
摘要:开展城镇污水厂提质攻坚行动。按照市统一部署,新建及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COD、氨氮、总磷达到九河复流再生水水质要求。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苗锋 记者郭建军报道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传来消息,汾河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是山西人民的母亲河,流经太原188千米。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太原市“一泓清水入黄河”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全面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杨兴河治理等十大攻坚行动,到2025年,保障汾河国考、省考、市考断面水质达到优良水体,实现“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目标,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
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攻坚行动。深入开展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改造工作,加快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老旧管网检漏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建设,开展源头排查治理,对源头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进行改造。
开展城镇污水厂提质攻坚行动。按照市统一部署,新建及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COD、氨氮、总磷达到九河复流再生水水质要求。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月组织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分类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开展汛期水质管控攻坚行动。加强汛期排水管控,通过雨污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管网清淤、积存污水清空、调蓄池建设运行、进水阀门精准管控、缓洪池清空清淤、快速净化应急处置设施建设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合流制管网雨季溢流污染,减少雨季污染物入河量,严禁城镇污水处理厂在降雨初期实施“过度保护”,进水溢流口处和厂外分流口处应安装闸阀,日降雨量小于10毫米时,不得溢流直排。城镇雨污溢流口实施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溢流时间,减少汛期污染物入河量。降雨结束后,立即组织开展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状况排查,对管网积存污水组织抽排,将积存污水全部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保持管网低水位运行,杜绝“满管流”现象,为再次降雨后利用管网临时积存污水提供容量。
开展太榆退水渠治理攻坚行动。对太榆退水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突破,通过实施太榆退水渠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黑臭水体整治、河道内源清理、河道生态护坡修复、湿地工程等措施,保障太榆退水渠入汾口水质达标。
开展杨兴河治理攻坚行动。对杨兴河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突破,通过实施人工湿地提档升级、生态缓冲带建设、重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扩建杨兴河人工湿地等措施,保障国考河底村断面水质达标。
开展河西南部退水渠和清水河治理攻坚行动。对晋源区河西南部退水渠和清水河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突破,通过对沿线农村及小区生活污水进行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强化入汾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等措施,保障河西南部退水渠和清水河入汾口水质达标。
开展东、西暗涵治理攻坚行动。对东、西暗涵沿线排水开展源头治理,通过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清淤疏浚等举措,实现出水入汾水质达标。同时加强东、西暗涵入汾口出水水质监测监控工作。
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攻坚行动。采取市级核查和县(市、区)自查方式,部门联动,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强水质监测,强化巡查,坚决防止返黑返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对发现的城市及农村黑臭水体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整治,动态清零。
开展农田灌溉节水攻坚行动。发展节水灌溉,严控冬春浇期间取用水,严格落实《山西省农业用水定额》,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开展农业面源调查监测、农业面源污染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禁“大水漫灌”行为,严禁农田灌溉退水直接入河。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