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赵志斌 记者郭建军报道 《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8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及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措施进行解读。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晋中市电梯总量已增至19532部,是2017年的3.2倍;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达到1338部,是2017年的1.8倍,在用电梯“老龄化”日益突出,机械零部件及相关系统日渐老化,安全性能逐渐降低,易导致电梯事故频发,施行《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为依法规范电梯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遵循和依据,尤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共八章四十条,主要包括总则、选型配置和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法律责任等内容。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有:
一是加强源头电梯安全管控,突出了电梯选型配置。规定了电梯选型配置的具体要求,推行了电梯责任保险。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和住宅电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同时鼓励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二是强化电梯安全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了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责任。同时强化了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明确了检验、检测的具体要求,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处理要求及程序。三是要全面加强电梯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技术运用。建立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远程监测和安全管理追溯;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政府应急救援体系、事故应急预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救援平台、开通应急救援电话并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按照就近原则指挥调度开展应急救援以及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等。
另外,《条例》还针对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中涉及的问题,电梯发生故障如何对被困人员进行及时有效救援等进行了专门规定。
《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的修订,提炼固化了晋中市电梯安全监管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弥补了制度供给方面的缺失,解决了实践中的瓶颈难题。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