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布“行动计划”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摘要:《行动计划》明确,东莞严格落实省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将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属地政府按标准办成公办园。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黄少慧、聂金秀、记者罗勉报道 近日,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东莞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据了解,根据《行动计划》: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10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公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力争全市50%幼儿园、30%以上的镇街(园区)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
为达成这一目标,东莞市将统筹规划幼儿园建设,按照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的标准科学测算学位需求,延续编制东莞“十四五”期间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用地空间,科学布点,有序推进,确保“5085”任务完成。
将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引导更多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健全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机制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机制,按要求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根据办园质量建立分类、有差异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制度;实施残疾儿童1-3年免费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公办优质资源将继续扩充增效,将推动镇街(园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到2023年,全市各镇街(园区)至少办有2所镇办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未达到“5085”(不含创新方式扩充的公办学位)要求的镇街(园区),镇办公办幼儿园不少于3所。“十四五”期间,新建扩建和回收改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3万个。
《行动计划》明确,东莞严格落实省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将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属地政府按标准办成公办园。鼓励政府机关、街道、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高校、部队等开办幼儿园。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