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入选国家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布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新乡市成功入选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新乡市持续高质量推进信用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信用水平,全力打造“信用新乡”城市品牌,探索形成了信用建设新乡经验、新乡品牌。
一是完善平台系统,推动信息全归集。完成新乡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确保各类信用数据应归尽归、准确有效、更新及时、有序共享,累计归集数据突破4.8亿条,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下信息项全覆盖。上线“信用新乡”App,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安装“新乡市信用查询自助终端”设备,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报告。
二是推行分级分类,构建监管新格局。在税务、劳动用工、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工程建设等38个重点领域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诚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加强监管”,对守信主体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有效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三是开展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全流程。在全省率先建成新乡市联合奖惩系统,建立涵盖“奖惩发起、响应、执行、反馈”等全流程的联合奖惩工作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累计信用核查223万余次,反馈奖惩案例5.4万余条,“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日益深入人心,“逢报必核,逢办必查”的局面已全面形成,核查、反馈排名均居全省前列。
四是创新应用场景,全力助推企业融资。建立以新乡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市级节点的新乡市“信易贷”平台体系,横向联通新乡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纵向联通河南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长垣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红旗区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归集“信易贷”数据1.4亿条,放款145.3亿元,其中信用贷款66.09亿元,依托新乡市信用信息平台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客观反映市场主体综合信用状况,为开展信用监管、创新信用应用服务提供重要支撑。全市共评价市场主体16.10万户,其中,A级:4211户 B级:153342户C级:1563户D级:1899户,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五是创新监管流程,全程监管合同履约。建成新乡市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在政府采购、交通运输、水利工程、工程建设电煤中长期等8个领域开展合同履约监管,形成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的监管闭环。2022年以来,累计归集合同履约信息3487条,履约完成1485条,正在履约1998条,存在违约4条,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六是创新服务方式,全面实行主动告知。在全省率先建立“两书同达”主动告知制度,印发《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通知》,建立“两书同达”主动告知制度,各级行政处罚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放《新乡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主动告知信用修复政策,提升企业政策知晓度。对于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并提出修复申请的失信主体,实现“应修尽修”政策“应宣尽宣”,新增失信主体实现“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将信用修复初审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告知率、有修复意愿且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率达到100%。
下一步,新乡市将以此次入选为契机,对标先进,加快探索形成具有新乡特色的信用建设经验,打造在全国独树一帜、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城市信用创新品牌。(王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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