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举荐制获得高级职称
摘要:6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畅通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评价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中国政府网讯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6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畅通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评价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通知要求,鼓励从职业标准、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中提炼职称评价标准,将工作绩效、创新价值、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特点探索建立能够识别有天赋、有潜力人才的评价标准。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研究系列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各职称系列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完善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贡献、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代表作成果的可量化的“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
通知指出,畅通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考核认定办法,实行“3+1”举荐制,即申报人在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业内专家举荐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相关机构负责人实名举荐。经考核认定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事业单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正高级可破格聘用在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可破格聘用在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