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网络暴力!“两高一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摘要:征求意见稿提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体包括依法惩治网络诽谤行为、网络侮辱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线下滋扰行为、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等。
中国发展网讯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一份司法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共20条,其中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坚持严惩立场,依法能动履职,为“网暴”受害人提供充分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感,维护正常网络秩序。
征求意见稿提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体包括依法惩治网络诽谤行为、网络侮辱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线下滋扰行为、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应当从重处罚的“网暴”情形,包括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实施网络侮辱、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