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多点发力“治”好小流域 万众一心“绘”就大生态
摘要:为守护这一方如诗如画的山水,恩施市检察院聚焦清江流域治理,以其支流小流域整治为切入点,通过水系综合治理、山体保护修复,将“四大检察”监督之力融入恩施市高质量绿色发展大局,为服务流域综合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水色清照十丈,分沙石,因名清江也。”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记载的清江澄澈见底,是长江中游在湖北境内仅次于汉水的第二大支流。在湖北恩施,迤逦连绵的清江沿着八百里悠悠水道,用清浅的江水诉说着两岸山峦石峰的胜迹。
为守护这一方如诗如画的山水,恩施市检察院聚焦清江流域治理,以其支流小流域整治为切入点,通过水系综合治理、山体保护修复,将“四大检察”监督之力融入恩施市高质量绿色发展大局,为服务流域综合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键疏通”守护江河安澜
去年11月初,恩施市检察院深入清江河沿线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发现清江河分流的龙洞河河道上存在跨河道路。作为清江的重要支流,这一跨河道路导致龙洞河水流不畅,垃圾、枯树叶、水草等漂流物聚集在道路周围,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如若汛期来临,跨河道路被冲断,巨石随水冲向下游,将严重威胁下游龙洞河大桥桥基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办案检察官迅速走访河道周围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并询问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了解事情原委。
原来2019年初,某投资有限公司在修建项目时,为便于工程机械通过及运输物资而搭建该跨河道路,但现已未使用,却并未对该道路进行清除,影响河道水资源环境和行洪安全。
厘清各方职责后,该院迅速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某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相关部门立即组织专班开展调查,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并联系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跨河道路进行整改。
2022年11月24日,河道清理当天,由于担心整改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检察官与恩施市水利局、金子坝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督促整改。
“河道中的巨石清理后一定要运走,不能堆在沿岸,影响河岸堤防,挖掘后的河岸处要注意防止泥土滑坡,最好用石头加固,清理时一并把河面的树叶和垃圾清除。”检察官细致督促清理人员开展清理工作,并提出建议要求。
经过两天的清理,跨河道路终于全部清理,石头已全部转运,河道恢复畅通原貌,两边堤岸绿化也逐步恢复,河道内以及两岸的生态环境得以保护。
“惩治+修复”还以青山本色
近年来,恩施市检察院始终坚持贯彻“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立足恩施生态特色,突出惩治与修复并重,刚性与温度并存,对症下药惩治破坏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因地制宜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清江流域生态环境。
恩施某建材公司在当地开设采石场采矿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17.0115亩。案件移送至恩施市检察院后,检察官发现该矿山闭矿至今,复绿工作滞后,未达到实际效果。
“当地地势比较陡,一下暴雨我们回填的泥土就全被冲走了。”在与涉案企业负责人沟通后,检察官了解到该矿山闭矿后虽进行了简单的回填等工作,但因地形复杂,几次修复效果都很有限。
在检察官的建议下,涉案企业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修复工作,因地制宜制定了详尽、专业的生态修复方案,并将该方案报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专家评审,最终决定采取复绿与复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2022年3月,检察官和恩施市公安局干警到矿山现场,仔细查看补植、复垦情况,工人们栽下的树苗已经初具规模,根据该地地形地貌及积雨情况设计的排水沟已初步建成。
在该院的持续跟进和督促下,涉案企业已经按照方案完成了复绿复垦工作,按计划种下1.5米高柳杉苗500余株,栽植爬山虎苗419株,播撒油菜籽8.898亩,补植、复垦面积达23余亩,并修建了长达236.6米排水沟,以防止暴雨、山洪对矿山的影响,高陡边坡设有防护网与警示牌,避免人畜误入。
又到一年春好时,曾经“光秃秃”的矿山坡上如今油菜花开,柳杉摇曳,绿意喜人,青山“伤疤”终于抚平。
“检行携手”绘就流域新画卷
握指成拳,合力致远。流域治理与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汇聚各方力量,立足生态系统整体性,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此,恩施市检察院不断探索“检察+”模式,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同堂培训、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促进检察监督与辖区内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度融合。
“巡河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对沿河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持续推动河流生态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共同推进河湖生态持续向好。”在崔家坝镇南里渡村开展巡河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谈及马水河两岸环境的保护、河道清洁等工作说到。
2022年以来,该院主动与市河湖长办公室、市林长办公室全面协作,先后会签“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文件,明确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制定任务清单,不断加强在河湖保护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合作,并开展巡河活动15次,巡山活动8次,推动恩施水域资源和林地资源生态保护再上新台阶。
同时,在该院的积极推动下,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这是该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绝美剪影,也是用检察力量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的一次有效探索。
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恩施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从细处着手,从实处用力,用法治力量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越绘越美好。(廖亮 赵迷 于诗祺)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