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带一路”司法保护的西安样板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苟俊报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全面开放新格局,西安正在建设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对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一大背景下,西安法院坚持司法审判引领社会法治观念,以法治方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践行人民法院应有的履职担当。西安中院新一届院党组立足“国家中心城市”“西部地区龙头城市”“关中平原城市群核心城市”中级法院定位,坚决扛起使命和责任,提出以“1863”工作法为抓手,奋力打造“政治建院、业务强院、团结治院、活力兴院、文化融院、幸福在院”的“六个院”,在创建全国一流法院新征程上阔步前行。2022年全年,西安法院共受理案件50.92万件,审执结45.39万件,收结案同比分别上涨13.4%和19%,结收比达1.03,实现了“结案数上升、结收比上升、发改率下降、未结数下降”的“两升两降”良性态势,6项核心审判指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其中西安中院收结比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院位列第一,审判执行质效取得5年来最好成绩,实现了“进步进位”,为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西安法院的生动实践。面对不断深入的对外开放和日益频繁的对外经贸往来,西安法院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注重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商事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判机制日益完善,审判质效显著提升,促进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高,着力打造“一带一路”司法保护的西安样板。
一、以知识产权法庭为点,让司法融入示范区建设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知识产权保护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支撑。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于2018年2月在西安国际港务区挂牌成立,是西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六巡回法庭、司法部“三个中心”等共同构成“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纠纷化解的核心平台,大力提升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法治能级。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作为西安中院设立在国际港务区的专门法庭,是将西安法院审判资源导入示范区的支点,也是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求。2018年至2022年,法庭成立以来的五年间,西安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5477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总数比例超过60%,在知识产权审判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除审理全省疑难复杂的技术类案件、西安市范围内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外,还审理涉外商事案件及承认外国判决等案件。法庭成立以来,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副院长陶凯元,以及时任副院长张述元、罗东川先后到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进行调研。周强院长在调研中特别指出:西安知产法庭要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调研,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在一流环境中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二、以健全审判机制为线,让司法保护示范区建设
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中,西安法院充分发挥知产审判优势,将知产保护各个关键点串联成线,在制度创新上做出更多有益探索。一是推行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的审判模式,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和案件裁判质量,统一裁判标准。二是规范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提升审判质效。三是汇聚多方力量,加强诉源治理,与西安市司法局等九个部门签订《建立府院联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深化多元纠纷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与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西安仲裁委员会建立“诉讼-仲裁-调解”对接的纠纷解决新模式;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签订协议建立“诉讼-仲裁-调解”有效衔接的涉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与西安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衔接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法治保障、府院联动、系统治理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2022年8月,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合作成功调处的一起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更是开创陕西首例“融解决”案件,多个省市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并入选“2022年陕西一带一路建设十大亮点”,为涉外案件的纠纷解决起到了很高的示范作用。四是打造人才培育高地,先后与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建立全面合作关系,架设起沟通知识产权审判实践和知识产权理论研究的双向桥梁,打造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育高地,为创新发展事业输送新鲜血液,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供后备军支撑。
三、以健全司法保障为面,让司法服务示范区建设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西安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立足于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在审理案件中,注意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示法律风险,加强预警研判,促进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聚力聚焦审判执行主业,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做好司法应对,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贵院及时解决了证据保全等重要问题,树立了中国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2023年2月,一家日本企业向西安中院发来感谢信。该企业因商标纠纷,申请对海关扣押的被控侵权产品进行证据保全,申请时距扣押结束已不足三天,西安中院及时研判,与海关对接后仅抽取一箱货物迅速达成“标本式”证据保全,实现了原告证据保全、被告及第三方企业可正常生产经营的“多赢”局面,为依法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贡献了“西安速度”和“中国法院方案”。
为在制度层面落实司法保障措施,西安中院还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西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 为打造西安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升创业者、投资者的信心。
为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助推经济发展,西安中院推出“三个一”举措——一个意见、一个协议、一个法庭。出台《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构建了全方位为秦创原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和高效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举措;与西咸新区管委会共同签署《关于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搭建涉秦创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畅通秦创原涉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渠道,推动秦创原涉知识产权纠纷源头化解;在西咸新区设立陕西省首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打造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西安名片”。《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专题刊载西安法院一系列好做法。
四、以承办精品案例为业,让司法指引示范区建设
周强院长指出:“法官要发挥司法智慧,努力创造符合时代精神、满足人民企盼、引领规则导向的伟大判决。”西安法院法官秉持公正裁判案件的天职,应对各种新类型疑难案件的挑战,以办理精品案件为己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近年来,西安中院审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发挥裁判的示范、指引作用,其中一起涉“一带一路”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2022年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优秀裁判文书”。西安中院历来注重法治文化传播,每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十大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让新时代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温度,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五、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机,让信息化融入示范区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是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满足新时期多元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西安法院突出线上司法模式,将信息化贯穿于立案、庭审、文书送达、电子缴费平台等全诉讼流程,打造便捷、高效的案件纠纷化解路径,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已成为西安法院新常态。西安法院致力于打造“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整合各方资源,让不同纠纷解决机制无缝衔接,最终达到高效化解纠纷的目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立足新起点,启航新征程,西安法院将继续推动诉讼制度创新,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扎实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开放的态度、发展的眼光、进取的精神,为西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将西安打造成“一带一路”商事纠纷及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谱写更多精彩篇章。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