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持续做好妇女儿童合保障工作
中国发展网讯 12月29日,江西宜春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易回香在宜春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责无旁贷的基本职能和矢志不渝的初心使命。近年来,宜春市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围绕妇女权益保障,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多部门联动凝聚合力。不断健全婚调机制。落实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根据人员机构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宜春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化宜春市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强化沟通协作。加强与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系列合作机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191个基层派出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站,联合市司法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司法鉴定援助中心”,在市民政局救助站设立宜春市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宜春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日益健全,保障合力持续增强,社会化维权大格局逐步形成。统筹落实经费保障。2018-2022年,宜春市妇联和各县市区妇联围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宣传、困境妇女儿童救助、巾帼创业就业、妇女健康等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内容,累计投入民生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持续提高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婚姻家庭纠纷。全市各级妇联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恋爱婚姻感情、人身财产关系、邻里关系等纠纷,积极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妇女小组长等队伍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今年1-8月,全市妇联系统共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12起,重点人员矛盾3起。全天候受理婚姻家庭纠纷。在市本级及十个县市区设立“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并挂牌成立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强化服务平台和阵地的建设和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全天候有针对性地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解疑释惑、依法维权、分析预警、化解矛盾、宣传倡导等服务,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广大妇女群众合理诉求,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专业的维权服务。一站式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全市各县市区妇联均入驻当地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专设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窗口,多部门联动提供“一站式”服务,让有需求的妇女群众只需跑一次、只需跑一处,推进婚姻家庭矛盾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实现资源整合、部门联合、工作融合,有效解决妇联组织在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中协调难的问题,让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更加顺畅、有效。
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抓住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抓住“三八”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建设法治宜春 巾帼在行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向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宣传与妇女儿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推动平安宜春、法治宜春建设。2022年,全市妇联系统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抓住重点人群开展宣传。大力实施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由农村向城市和社区延伸,累计培养20000余名妇女“法律明白人”,4000余名妇女“法律明白人”骨干。同时,开展妇女“法律明白人”说法用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并发动全市妇女“法律明白人”参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不断强化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和作用发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抓住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樟树市人民检察院与樟树市妇联联动办理的督促整治低俗广告、贬低损害妇女人格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宜丰县妇联与检察院联动办理的“刘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典型案例。宜丰县妇联联动宜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江西某电子公司141名女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入选江西省妇联发布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各部门妇女权益保障的意识和水平。(张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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