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洪江:务实推进林长制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中国发展网讯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洪江镇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洪江镇激励干部勇担当护青山,力促镇村两级林长履职尽责,有效的保护了古树名木,加强了乡村自然生态保护,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洪江镇林地资源丰富,为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镇党委、政府不断完善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组建了以书记担任镇级林长,镇长担任第一副林长,林业分管领导担任责任副林长,其他驻村班子成员担任镇级副林长,各村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林长的领导机制。建立了“镇级林长、村级林长、镇级监管员、专职护林员”全覆盖网格化工作机制,夯实镇、村两级林长及护林员工作责任。目前,洪江镇共有镇级正副林长15人,村级林长11人,监管员1人,专职护林员21人。
明确林长职责,推进巡林履职。洪江镇严格落实镇村两级林长的巡林制度,重点防火期内,镇林长每月巡林不低于1次,村级林长每周巡林不低于1次,在巡查任务结束当天,及时、准确记录林长巡查日志。督促专职护林员常态化开展巡林,结合镇林区面积大、外来游客多的情况,加大对古庙村南惹古村、塘佳山古村、东南村栖隐谷、仰山栖隐禅寺等景区景点的巡林力度,重点发现游客野炊、烧烤等行为,及时劝导及教育。截至目前,镇村两级林长共计巡林130余人次,护林员在管护区全天候开展巡林,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保护格局。
注重宣传推介,营造浓厚氛围。洪江镇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通广播、宣传横幅、宣传牌、宣传车和林长制公示牌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林长制宣传,让群众知晓、理解、支持林长制工作,切实增强辖区群众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目前,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300余次,发放宣传单千余份,张贴宣传横幅100余条,修复养护各类林长制公示牌12块,出动宣传车辆50余次。
实施林长制以来,洪江镇山林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近两年,洪江镇仰峰村、东南村、汤溪村、梅州村、古庙村荣获省级森林乡村;丹溪村荣获市级乡村森林公园,东南村荣获省级乡村森林公园。(洪宣)
责任编辑:王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