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 正文

河南息县:“一绑二定三奖惩”机制推进“五星”支部创建

2022-08-23 11:18 中国发展网 余江、陈欣、范纪安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创建“五星”支部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息县创新思路,推行“一绑二定三奖惩”考评,推动村(社区)支部全面过硬,为创建“五星”支部、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余江、陈欣、记者范纪安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创建“五星”支部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息县创新思路,推行“一绑二定三奖惩”考评,推动村(社区)支部全面过硬,为创建“五星”支部、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推行“乡+村”捆绑式考评机制,双向促进压责任。树立“抓乡带村、抓村促乡”的工作理念,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考核捆绑一体,相互挂钩,相互促进。乡管村有了“好抓手”县委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选育管用”等日常管理,每季度围绕“五星”支部创建,采取“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擂台展示等方式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1次擂台比武,每年采取“实绩+‘一述三评’”的方式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1次综合考核,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村促乡有了“紧箍咒”在乡镇(街道)年终考核排名的基础上,县级制定了加减分政策,根据加减分情形对36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初步排名定档。其中,排名前30名的为“优秀”,第31名至260名的为“合格”,第261名至344名的为“基本合格”,排名后20名的为“不合格”。根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排名定档情况,运用特殊的数学公式核算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基础分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数量直接与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得分及排名挂钩,如同一个紧箍咒,牢牢地将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的考核结果套在一起,形成“以乡抓村、以村评乡”的闭环机制,紧紧抓住了乡村工作的“牛鼻子”。

采取“定量考核+定性评价”考评方式,多重考评保公平。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终综合考核环节,采取实绩考核、民主评议、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在实绩量化评分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价情况进行加减分,实现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全方位多角度考核。变“单项考”为“综合考”,定量考核有分量。县委组织部牵头制定《息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绩考核工作细则》,细则涉及党组织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社会文明、平安建设、产业发展、城市社区治理、服务商企等7个方面工作,其中村级内容13项,社区内容14项,考核内容基本覆盖村(社区)全部重点工作,与乡村振兴5个方面要求、“五星”支部创建重点任务紧密套合,保证了考核与全县重点工作的同向同步,实现了从基层党建“专项考核”到重点工作“综合考核”的转变,确保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考核就跟进到哪里。变“一评”为“多评”,定性评价有质量。根据市委“三评两比一综合”考核要求,结合基层实际,在民主评议环节,探索出“一述三评”的评价机制。“一述”,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乡镇(街道)党(工)委述职。“三评”,即在述职大会上,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评价、乡镇(街道)各中心(办)负责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评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之间互相评价。根据评价情况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排名,在实绩考核得分的基础上,排名前1/3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5分;排名后1/3的,减5分;排名中间的不加不减。通过改变以往单一的评价方式,最大限度实现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定档的公平公正,促使村级成绩公开化、民主评价规范化,让“三评两比一综合”考评方式延伸到乡村两级,形成一评到底、一抓到底的上下贯通考核体系。

实行“正向+进步+反向”奖惩机制,争先进位有动力。注重加强对乡村两级考核结果的运用,做到奖惩结合,突出重奖重罚,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职尽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争先进位。正向奖励有“高度”每年评选表彰30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政治待遇。经济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当年内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按照工作年限相同的副科级干部应发工资标准发放工作报酬,其他“两委”成员工作报酬每人每月上调500元。同时,按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人600元/年的标准,其他“两委”成员每人300元/年的标准,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政治上,给予优先提拔重用、职级晋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等“六个优先”的待遇,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有奔头。对排名前3名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优先给予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提拔使用。进步激励有“温度”。对每年排名进步30名以上且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原有待遇的基础上,每人增发5000元,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每人增发2000元;进步50名以上且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每人增发1000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每人增发3000元。对累计10年和15年排名前30名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离任后分别享受同等工作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副科级领导干部待遇。反向促进有“力度”。对当年评定为“不合格”、当年全县排名后3名、连续2年被评为“不合格”、每年退步30名以上、每年退步50名以上和连续2年退步30名以上等6种情况,分别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对排名后3名且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排名最后1名且抓基层党建工作明显不力的,及时进行轮岗调整、离岗历练。通过严格奖惩,切实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知耻后勇、奋勇追先。

“通过创新开展乡镇(街道)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考核工作,有效激发了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激情,有力推动了全县“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的开展,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息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马建国说。

责任编辑:王小义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