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多家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 百余企业IPO受影响
由于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银律所”)两家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数十家企业IPO进程按下“暂停键”。据记者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已有七家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百余IPO项目受到影响。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断深化,信息披露为核心环节,中介机构必须勤勉尽责,承担好信息披露工作的把关责任和诚信责任。
数十家IPO企业中止审核再现
近日,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中银律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发稿,沪、深交易所显示其所参与的47家IPO企业全部中止审核,其中包括32家创业板公司和15家科创板公司。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中水致远参与了九家公司的IPO项目。
关于中止审核的原因,深交所表示,因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上交所也表示,由于企业聘请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故中止其发行注册程序。
对于因中介机构被立案而中止的IPO项目,业内人士表示,相关企业还没申报的可以更换相关中介机构,更换后新的中介机构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如不更换中介机构,则需要中介机构及时向监管机构出具复核报告,确认项目没问题才能继续推进。
除了上述IPO企业,还有两家A股上市公司也受到影响。8月1日晚间,天华超净公告,因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于2022年8月1日中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审核。帝科股份8月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由于本次交易审计和估值报告有效期截止日均为2022年6月30日,审计和估值报告已过有效期,按照相关规定,深交所已中止审核本次重组。同时,公司为本次重组聘请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深交所出具了《项目中止情形叠加或消除通知》,中止审核本次重组。
据了解,7月26日北交所有三单IPO项目因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而中止,这些项目的中介机构之一为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目前,中银律所在科创板和创业板共有六个项目,其中一家中止审核、四家终止审核。
中介机构把关责任不断强化
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已有七家中介服务机构被立案调查或遭监管处罚,包括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两家律师事务所中银律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三家保荐机构江海证券、中德证券、平安证券,以及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百余个IPO项目受到影响。
据了解,6月24日,平安证券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三个月,聘请平安证券作为保荐人的创业板IPO企业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排队企业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均被中止发行上市审核。截至目前,平安证券在科创板、创业板共有13个项目,其中,四家中止审核、五家终止审核、四家注册生效。
1月26日,中德证券、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创业板48家、科创板12家,共计60家IPO企业被集体中止审核。据悉,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德证券、信永中和在2015年至2016年曾共同服务于乐视网再融资项目。其中,金杜律师事务所曾在乐视网2016年定增项目中担任发行人律师,中德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信永中和担任审计机构。
针对中介机构的严监管信号不断释放。某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信息披露为核心环节,中介机构必须勤勉尽责,承担好信息披露工作的把关责任和诚信责任。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中介机构被立案对IPO公司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中介机构自身因素导致客户IPO进程受影响,其风评及未来市场拓展或受到影响。(高欣)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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