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提高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摘要: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将支持政策编入采购文件、嵌入管理系统。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中国发展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从而提高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质效,6月27日,红安县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部分评审专家参与其中。
培训从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运用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同时,结合该县政府采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培训会上还设置了专题工作提示和现场答疑两个互动环节。
“通过本次培训,让我们增强了政府采购活动各方交易主体的法律意识及责任意识,也有助于提升我们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代理,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一位代理机构参与人员如是说道。
今年以来,该县财政局加大对有效投资的精准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稳投资对畅通经济循环、提升产业链水平、优化供给结构的重要作用,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稳经济政策举措尽快落地见效,做细做实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工作,全力以赴实现“止跌、回升、增长”目标任务:
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 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提高至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具体预留方式要在政府采购文件及公告中列示。
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 2%—3%提高至 4%—6%。
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将支持政策编入采购文件、嵌入管理系统。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积极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叠加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加大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力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该县财政局局长韩晓彬表示,为稳定经济今后要继续做好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不仅要“管在后”,还要“导在前”继续推进红安县政府采购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廖亮 毛红平 沈全胜)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