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低保标准连续六年提升,现升至每月1365元
摘要:根据《2022年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除深圳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65元外,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也从每人每月20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184元。同时,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从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从每人每月19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48元。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高建强 记者刘宝
近日,深圳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发布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2022年通知》”)。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深圳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65元。此外,深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也均有提升。
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为做好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增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深圳已经连续六年提升低保标准。其中,2017年,深圳最低保障标准从早前的800元/人/月提升为900元/人/月,2018年提升为1070元/人/月,2019年提升为1160元/人/月,2020年提升为1250元/人/月,2021年提升为1300元/人/月,2022年提升为1365元/人/月。
根据《2022年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除深圳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65元外,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也从每人每月20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184元。同时,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从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从每人每月19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48元。
近年来,深圳市民政局通过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制机制、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举措,切实增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确保困难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在政策制定方面,深圳市民政局先后牵头修订出台《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等系列民生保障制度,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实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充分发挥“双百社工”、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作用,主动排查发现救助对象,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通过入户走访、积极宣传、主动发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对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通过实施“雏鹰展翅计划”“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等慈善项目,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属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帮扶。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深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推动实现政策供给不断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更加便捷,资金监管更加有效,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