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个人账户实现“无感建账” 全家可用
摘要:新机制——无感建账、账随人走。基于新的个人账户服务流程,医保个人账户开设、注资、转移、变更及跨市、跨行注资等业务流程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推动逐步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无感建账、账随人走、全省通用”。
本报讯 王璇琰 记者刘宝从广东省医保局获悉,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与各银行签订合作服务协议,推出医保个人账户服务“新机制”,医保服务“新模式”,给参保人带来医保“新体验”。
新机制——无感建账、账随人走。基于新的个人账户服务流程,医保个人账户开设、注资、转移、变更及跨市、跨行注资等业务流程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推动逐步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无感建账、账随人走、全省通用”。
据了解,职工医保参保成功后,可以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等公共服务渠道自主选择医保个人账户开户银行,通过省医保局与银行信息交互,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无感建账”,无需到银行现场办理开设和激活。
参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医保个人账户不划转、不提现,跨市使用、全省通用,省内“一人一账户”,极大程度地便捷了参保人,免去以往参保人需来回跑办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提现以及医保个人账户跨市不可用的不便,解决了以前个人账户随参保地变化而变、存在多个个人账户的痛点。
新模式——全家可用、全省通用。为盘活个人账户资金,解决家庭成员中,年轻人、健康人医保个人账户可能存在大量结余,而年老体弱者又面临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2021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新模式下,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得到极大提高,参保人负担将有效减轻。一个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全家保驾护航,在医保电子凭证的支持应用下,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可享受一个医保个人账户在全省21个地市通用的便捷,进一步提升医保个人账户保障功能及其共济性,扩大医保受益面。
新体验——多项医保业务可掌上办。此次深化合作,将进一步拓展医保公共服务渠道。线上,医保个人账户支持绑定医保电子凭证或关联社保卡使用。此外,“粤医保”“粤省事”、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以及银行App等多个渠道,都提供医保电子凭证展码、参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异地就医备案、扫码就医购药、线上结算等服务。
线下,医保的各项查询及经办事项服务,将有效延伸至广东省内各合作银行网点。参保人可在各合作银行办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以及医保个人信息查询、参保凭证打印、异地就医备案申请等便民服务,实现医保高频服务事项从“医保经办机构办”到“家门口银行网点办”。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