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持续净化消费环境强化维权责任推动社会共治
摘要:甘肃省以公示消费者投诉信息为抓手,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2021年,全省公示消费投诉163次,倒逼商家诚信经营、主动履行化解消费纠纷第一责任。
本报讯 记者王斌报道 2021年,甘肃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037.1亿元,比2020年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4.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2021年,甘肃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登记群众反映问题44.84万件,查处2888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公开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2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8968万元。
据介绍,2021年,甘肃省加大力度,持续净化消费环境。
在强化消费维权责任中推动社会共治。2021年,甘肃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全部成立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7个市(州)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权责清晰、社会共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在深化放心消费创建中净化消费环境。2021年,甘肃省开展以“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为基本内容的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全年新增放心消费单位2123家,放心消费街区7个,累计建成放心消费单位7173家,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中促进消费保护升级。甘肃省持续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为抓手,鼓励经营者通过尊重并维护消费者权益来获得自身更大的市场利益。2021年,全省累计建成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825家,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10.1万多件,退货金额达5680万多元。
在开展公示消费投诉信息中夯实经营者第一责任。甘肃省以公示消费者投诉信息为抓手,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2021年,全省公示消费投诉163次,倒逼商家诚信经营、主动履行化解消费纠纷第一责任。
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中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甘肃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堵点”,健全完善价格动态监测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价监和服务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全省查处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2888件,罚没款3511多万元。
在创新消费纠纷处理机制中强化对重点问题解决。甘肃省立足实际,创新发展消费纠纷多元化调解模式,有效地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节约了行政资源。甘肃省建立12家消费维权中心,鼓励企业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