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强化新业态新领域治理建议
摘要: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倾斜保护原则,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针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快出台司法解释,统一司法裁判理念和尺度,加强社会引领和示范。
本报讯 记者崔志强报道 今年“3·15”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根据2021年消费热点问题及分析,3月14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协发布强化新业态新领域治理建议。
一是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研究,强化立法立标工作。针对网络消费新业态,进一步明确直播、社交、跨境电商等平台的义务和责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智能产品、智能网联汽车、算法应用等新领域,明确经营者主体责任,明确伦理要求和行为规范,强化保护消费者权益措施。
二是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倾斜保护原则,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针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快出台司法解释,统一司法裁判理念和尺度,加强社会引领和示范。
三是加强经营主体管理。加强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对于网络经营者注册多个账号,逃避违法经营责任和纳税义务的做法,实施有效治理。加强异地联网排查,对经营者短时间内频繁设立、注销不同公司主体,或者一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地重新登记的行为,实施有效管控。加强经营主体注销中的债务审核,防止经营者逃避债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