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摘要:以招远信用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广泛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制,在市场准入、工程项目建设、食品生产许可、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等领域开展承诺制审批,创新施行“先证后查”“容缺受理”等一系列惠民便企措施,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做出信用承诺。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宋波、李洋、记者殷晓旭报道 为进一步加快行政服务中心诚信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提高行政服务的公信度,根据《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压实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认真做好“信用招远”平台融入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积极参与“信用招远”网站建设,将门户网站加入行政服务大厅展示大屏,滚动展示;开展信息目录收集整理,做到底子清、范围明,确保数据产生、汇总、上传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严格执行“7天双公示”制度,按照数据采集要求,按时将数据归集至信用信息平台;在开展行政审批过程中利用信用平台查询信用信息,充分借鉴相关信息视情作出审批决定,对守信企业和个人,开辟“绿色通道”,使守信主体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事前承诺与信用体系建设有机融合。以招远信用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广泛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制,在市场准入、工程项目建设、食品生产许可、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等领域开展承诺制审批,创新施行“先证后查”“容缺受理”等一系列惠民便企措施,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做出信用承诺。申请人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部分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做出承诺,即先行核准。
规范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纳入审批流程。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资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予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已经设立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其及时变更或者注销,切实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扎实开展“信易批”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信易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信易批”与“承诺制+模拟审批+无偿帮办代办+分级分类监管”套餐式行政审批工作,全面推进“信易批”试点工作,将信用监管纳入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部门互通机制,打造政务诚信。通过网络平台、文件函告等信息传输途径,及时将审批结果数据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告知启动监管程序。行业主管部门在资料资质审查、信用调用核查等环节,准确提供审核所需相关信息,适时提供日常监管、违法行为记录等方面的数据,实现“审”“管”之间沟通协作、信息共享,为联合奖惩提供有力依据。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制定出台了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问责制、延时服务制、作风效能问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和质量。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