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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连续多年得满分

2021-12-20 16:22 中国发展网 张亚静

中国发展网讯 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关系到家庭和谐稳定、社区和睦文明、社会长治久安。近年来,江西宜春市妇联立足职能定位,积极落实省、市有关平安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聚焦妇女家庭工作实际,盯住难点、统筹推进、协调各方,在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各项工作中积极作为、全力推进,实现横向部门联动、纵向层层落实,为平安宜春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连续多年获得省平安建设考核满分,并获得省妇联通报表扬。

宜春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易回香在日前举行的宜春市2021年度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宜春市妇联针对妇女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宣传倡导、源头参与、依法维权、基层治理为抓手,以促进家庭和睦、社区和美、社会和谐为目标,努力提高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防化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谋”字为先,高位推进,工作基础更加夯实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宜春市平安建设统一部署,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妇联系统总体工作目标。在市本级及十个县市区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指导基层开展矛盾排查、纠纷调解等工作。

“深”字为要,强化预防,法治氛围持续浓厚注重宣传教育。抓住“三八”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全市妇联系统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0余场,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矩阵,发布普法宣传文章200余篇,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爱妇女、保护妇女的浓厚氛围。注重队伍建设。在2019年实施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妇女“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由农村向城市和社区延伸,到2022年底,把全市社区妇联主席全部培养成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明白人”骨干,社区妇联干部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带动在全市城乡妇女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注重推广典型。及时总结梳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成功经验,累计14人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0个集体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积极向省妇联推荐“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十大案例”,“百名女工追薪路 法律援助解燃眉”——江西某电子公司141名女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列于“十大案例”之首,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依法维权工作水平。

“稳”字为基,用心用情,维权服务不断优化重视信访窗口建设。开展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文明岗创建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全天候有针对性地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解疑释惑、依法维权、分析预警、化解矛盾、宣传倡导等服务,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广大妇女群众合理诉求。重视矛盾纠纷化解。集中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恋爱婚姻感情、人身财产关系、邻里关系等纠纷,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重视法治思维方式。在十个县市区设立十一家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实现全市全覆盖,定点为全市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专业维权服务,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实”字为重,凝聚合力,体制机制更趋完善加强机制建设。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深化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强化社会参与。发挥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完善与各职能单位之间的衔接联动机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联合市司法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司法鉴定援助中心”,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191个基层派出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站,在市民政局救助站设立宜春市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宜春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张亚静)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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