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连续多年得满分
中国发展网讯 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关系到家庭和谐稳定、社区和睦文明、社会长治久安。近年来,江西宜春市妇联立足职能定位,积极落实省、市有关平安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聚焦妇女家庭工作实际,盯住难点、统筹推进、协调各方,在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各项工作中积极作为、全力推进,实现横向部门联动、纵向层层落实,为平安宜春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连续多年获得省平安建设考核满分,并获得省妇联通报表扬。
宜春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易回香在日前举行的宜春市2021年度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宜春市妇联针对妇女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宣传倡导、源头参与、依法维权、基层治理为抓手,以促进家庭和睦、社区和美、社会和谐为目标,努力提高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防化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谋”字为先,高位推进,工作基础更加夯实。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宜春市平安建设统一部署,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妇联系统总体工作目标。在市本级及十个县市区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指导基层开展矛盾排查、纠纷调解等工作。
二是“深”字为要,强化预防,法治氛围持续浓厚。注重宣传教育。抓住“三八”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全市妇联系统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0余场,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矩阵,发布普法宣传文章200余篇,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爱妇女、保护妇女的浓厚氛围。注重队伍建设。在2019年实施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妇女“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由农村向城市和社区延伸,到2022年底,把全市社区妇联主席全部培养成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明白人”骨干,社区妇联干部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带动在全市城乡妇女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注重推广典型。及时总结梳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成功经验,累计14人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0个集体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积极向省妇联推荐“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十大案例”,“百名女工追薪路 法律援助解燃眉”——江西某电子公司141名女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列于“十大案例”之首,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依法维权工作水平。
三是“稳”字为基,用心用情,维权服务不断优化。重视信访窗口建设。开展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文明岗创建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全天候有针对性地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解疑释惑、依法维权、分析预警、化解矛盾、宣传倡导等服务,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广大妇女群众合理诉求。重视矛盾纠纷化解。集中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恋爱婚姻感情、人身财产关系、邻里关系等纠纷,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重视法治思维方式。在十个县市区设立十一家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实现全市全覆盖,定点为全市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专业维权服务,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四是“实”字为重,凝聚合力,体制机制更趋完善。加强机制建设。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深化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强化社会参与。发挥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完善与各职能单位之间的衔接联动机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联合市司法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司法鉴定援助中心”,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191个基层派出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站,在市民政局救助站设立宜春市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宜春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张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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