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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建局出台《公共住房建设标准》细化面积指标 8月15起正式实施

2021-07-28 17:52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吕沁兰、记者刘宝  近日,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获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公共住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已于 7 月 23 日印发,并将于 8 月 15 日正式实施。针对各类公共住房细化了不同面积区间段的套型面积指标。根据《标准》,公共住房最小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最大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公共住房层高不应小于 2.8米,居住空间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55米。

《公共住房建设标准》针对各类公共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细化了不同面积区间段的套型面积指标。同时还规定了各类公共住房不同套型功能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以保障住户空间使用的合理性及舒适性。

其中,人才住房分为5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35-40、65-70、85-90、113-120、145-150;安居型商品房分为2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65-70、85-90;公共租赁住房分为4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35-40、50-55、60-65、80-85。

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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