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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仙桃:完善“四个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1-07-16 10:10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

摘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目前,该院正探索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赋予一定权重的分值,推动形成人人都有责任、个个都在局中的工作氛围,更好地助力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发展网 仙桃地处湖北江汉平原,是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今年以来,仙桃市检察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内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传递司法温度。

健全完善检企联络机制。该院遵循“亲”“清”原则,及时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指南》,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通过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案件回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市场主体诉求,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同时,该院认真总结发案趋势和特点,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经营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等问题,及时向企业发送检察建议11份,帮助企业加强风险防范,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健全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该院与公安、法院联合签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立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积极适用刑事速裁或简易程序,对受理的相关案件统一标注,做到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切实防止久办不决、久拖不决问题。如,在办理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时,该院从受案到起诉仅用时14天。

健全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该院要求检察官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按照“一案一研判”的要求,对相关案件开展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涉案企业的经营状况、纳税就业、技术创新等情况,主动听取主管单位、监管部门等意见,结合案发背景、原因、具体情节等,全面分析研判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可能受到的影响和风险,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作出检察决定,慎重发布涉市场主体案件新闻信息,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在办理一起涉及影响省市两级重点项目建设的滥伐林木案件中,该院综合审查案件相关事实,通过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受到当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健全完善案例研讨制度。该院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案例研讨,以最高检、省院编发的指导性和典型案例,以及本院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的案件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研讨,让干警在集体碰撞中深入研究法律上如何认定、政策上怎么把握、理论上有哪些不同的观点、怎么处理更稳妥,引导干警在交流中提升司法办案的能力水平。如,该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时,通过集中研讨,从政策层面准确把握违法犯罪界限,对案件依法妥善办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目前,该院正探索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赋予一定权重的分值,推动形成人人都有责任、个个都在局中的工作氛围,更好地助力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李建民  廖亮 )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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