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转供电电价整治行动,私自截留电价企业获罚25万元
摘要:截至2021年6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转供电主体1680家,查处转供电环节收费违法案件140宗,向转供电终端用户退款7557.1万元,罚款244.6万元,现向社会公布第一批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王璇琰 记者刘宝
近年来,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全国多地出台了电价优惠减免政策措施,但部分终端用户仍然感觉不明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某些转供电主体违规操作,未将政府降价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即,政府降价红利被违法截留了。
为切实把政策红利传导给各终端用户,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行动。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截至2021年6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转供电主体1680家,查处转供电环节收费违法案件140宗,向转供电终端用户退款7557.1万元,罚款244.6万元,现向社会公布第一批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01深圳市东X投资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2020年6月至11月期间,深圳市东X投资有限公司在负责管理的工业园区内,按1.02元/千瓦时的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同期该公司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缴交电费的平均电价为0.73-0.77元/千瓦时。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0元。
02深圳市叶X投资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深圳市叶X投资有限公司在负责管理的工业园区内,按1.3元/千瓦时的电价向租户收取的电费。同期该公司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缴交电费的平均电价为0.82-1.25元/千瓦时。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03深圳市高X投资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期间,深圳市高X投资有限公司在负责管理的工业园区内,按1.3元/千瓦时的电价向某通讯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收取电费。同期该公司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缴交电费的平均电价为0.74-1.04元/千瓦时。
上述期间当事人多收电费合计37838.81元。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华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7838.81元。
转供电行为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转供电主体包括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他们拥有配电设施产权,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对终端用户供电、收取电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转供电主体,要加强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深圳电价优惠政策。
据悉,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推动“产业园区直供电改革试点”任务落地实施,对转供电环节开展强有力的高频执法,重点查处不执行目录电价、不执行降低电价措施的园区转供电主体。市民如有相关转供电主体违法行为线索,请拨打12315举报投诉!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