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全方位多层次提升社会救助效能显成效
摘要:近年来,蚌埠市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政策落实,有力推动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国发展网讯 谢挺 记者成静报道 近年来,蚌埠市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政策落实,有力推动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开展低保对象定期复核,及时清退不符合人员和调整低保补助金额。落实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分AB两类按照低保标准的30%和20%增发低保资金。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制定因病支出型低保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采取“单人户”的方式实施低保。建立蚌埠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发蚌埠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利用数据共享严把审核关,实现低保业务在线审核审批。“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20元、200元调至660元,分别提高了57%、230%。累计救助低保对象693万人次、发放低保资金24.4亿元。
特困人员供养实现应养尽养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制定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将原城市“三无人员”中符合特困供养认定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印发《关于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发展。固镇县连城镇敬老院成功实施公建民营,有力提升了集中供养服务水平,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十三五”期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年人均8910元、12144元,保障特困人员99万人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8亿元。
临时救助制度实现应救尽救
及时对因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缓解其基本生活压力。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型临时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有效提升应急救助水平。“十三五”期间,实施困难人员临时救助3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000万元。成立全省首家社会救助类基金会(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通过“互联网+”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转介平台,募集资金对急难人员开展急难救助,最高救助标准为10万元。目前,基金会共筹集善款426万元,实施89例个案救助,支出救助资金284万元,人均救助3.2万元。通过创新实践,走出了一条“政府牵头,社会参与,基金兜底”的急难救助新路径。
责任编辑: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