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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聚餐品安全监管

2021-05-13 11:17 中国发展网 周文军

摘要:袁州区建立以区级为监管中心,以乡镇(街道)为监管前沿,向村(社区)辐射延伸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各乡镇(街道)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聚餐举办者是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监管体系。

 中国发展网讯 农村集体聚餐范围主要是指农村家庭或者单位因婚庆、丧事、做寿、生子、升学、建房等事宜,宴请亲朋好友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各种宴席。主要形式有厨师班承办、家庭自办和餐饮服务单位送餐。2020年,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的3770余起,主要形式是厨师班承办和家庭自办,其中备案的农村流动厨师278名。目前,全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没有发生因相关监管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有社会影响力的事故。

袁州区建立以区级为监管中心,以乡镇(街道)为监管前沿,向村(社区)辐射延伸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各乡镇(街道)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聚餐举办者是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监管体系。

区级监管以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为中心,区食安办负责农村集体聚餐的信息汇总、申报备案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厨师培训等业务指导和应急处置工作。该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有规范的申报流程和严格的要求,即承办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举办者,在开设自办宴席前需向本村(社区)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做好信息汇总、备案并及时上报到区食安办。同时本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对聚餐人数100人以下的,需到现场指导;对聚餐人数1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员到现场指导,情况特殊时由区市场监管部门派人现场指导。

与此同时,袁州区市场监管局强化监管措施。一是强化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备案制度。要求乡镇(街道)信息员、村(社区)协管员严格按照报备制度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报备和情况汇报,落实现场指导工作制度,将此工作纳入乡镇(街道)信息员、协管员工作和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对未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备案制度到位的乡镇(街道)信息员、协管员扣发本年度薪酬。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农村流动厨师培训。对各乡镇(街道)流动厨师持续进行全面调查摸查建档,2020年度备案建档的农村流动厨师有278名。各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定期对辖区乡镇及村食品安全协管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培训,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并要求农村流动厨师进行体检,在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目前,袁州区已将农村集体聚餐纳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范畴,列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指标,及时通报考核结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基层。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属地管理和各方参与相结合、风险提示和现场指导相结合、规范流动服务和倡导固定场所相结合等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农村集体聚餐信息管理平台,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群众饮食安全。鼓励农村集体聚餐进入固定场所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设立农村集体聚餐相对固定的操办场所。在集中居住区和居民小区建设过程中,倡导配套建设农村集体聚餐操办场所;在相对固定的操办场所配备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基本设施设备。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为农村集体聚餐提供操办场所,鼓励证照齐全、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餐饮服务单位组织专门班子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并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鼓励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加工制作人员成立或加入相应的行业协会,发挥协会行业自律功能,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督促会员规范从事农村集体聚餐服务。鼓励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充分调动农村群众、志愿者等社会各方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周文军、周常青)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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