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做好汕头经济特区立法工作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罗勉从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去年以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去年全年共审议法规15件,制定、修改法规5件,废止法规3件,作出法规性决定4件。此外还制定了《关于落实“支持汕头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工作方案》,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专班,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梳理我市2020年至2022年立法需求和暂停、调整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意见建议,在摸清汕头市立法需求“家底”的基础上,形成了《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确定了58件立法项目。这些立法项目紧扣汕头经济特区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做好‘侨’的文章、提升城市品质、补齐公共卫生和文化服务立法短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展开,突出经济立法,突出特区立法,突出创制性立法,目前《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年先期启动的15件法规项目已完成6件,拟二次审议法规项目1件,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6件。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六次全会精神,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发挥特区立法权在制度创新中的引领作用,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加强在新兴领域的立法探索,要强化人大对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决策的主导,坚持做好代表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深化立法调研,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作用,推动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更加有效管用,并有计划、有组织、多层次、多渠道地对立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好立法研究中心作用,创造性地做好特区立法工作。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