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对公车司机饮酒驾车进行警示教育
中国发展网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公民应当恪守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公车平台的司务人员酒驾醉驾,不仅触犯国家法律,更与党的纪律规矩背道而驰,我们坚决严惩不贷。”3月20日晚上7点在政府附属二楼会议室,红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主任熊华利表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黄冈市纪委、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中开展饮酒驾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坚决遏制易发高发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月8日以来,红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零容忍、全覆盖、严执纪”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切实营造酒驾、醉驾整治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严管态势。
会上传达了上级纪委《关于9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并签订了拒绝酒驾承诺书。会议要求,全体驾驶人员要从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要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一是驾驶人员要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驶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残害生命安全,中断事业前程,让人扼腕叹息、无处后悔。二是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要严格自我约束,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不超速、不违章,不乱停乱放。
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驾驶人员的守纪意识和规矩意识。为下一步营造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行驶环境形成良好的驾驶行为习惯。(廖亮 金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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