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联手 呵护校园消费“纯净” 业内呼吁学生身份鉴别方面提供更多数据支持
摘要:做到三要三不要,远离不良“校园贷”:一是花钱要理性,不要让“开学季”变成“烧钱季”。二是借钱要正规,不要把“假李鬼”当成“真李逵”。三是救济要理智,不要让“校园贷”变成“校园害”。
中国发展网讯 “零门槛、无抵押、无利息、一秒到账、先消费后付款!”“只要有身份证,学生也可以贷到钱!”……日前,针对近期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诱导性营销,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的现象,银保监会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北京银保监局也提示学生人群,做到三要三不要,远离不良“校园贷”:一是花钱要理性,不要让“开学季”变成“烧钱季”。二是借钱要正规,不要把“假李鬼”当成“真李逵”。三是救济要理智,不要让“校园贷”变成“校园害”。
专家和分析人士表示,早在2017年6月,原银监会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此基础上,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银保监会等部门近期再次发出《通知》,明确放贷机构客户营销管理和风险防范要求,具有针对性,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大学校园金融服务,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
重庆小雨点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内机构给高校学生提供消费贷款由来已久,甚至有公司因此上市,但对校园风气造成很坏影响,甚至出现了“裸条贷”等社会事件。“学生群体普遍缺乏理性消费观念,易受外界诱惑和影响,需要正确的金融消费知识,作为从业者,我们完全拥护和欢迎对校园贷的严格监管,刚毕业的年轻人其实也容易被诱导过度信贷,这个是社会问题,需要多方协作。实际上,我们2016年就开始走进校园做金融知识教育了。”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规定,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现实情况是,不少无资质的个人和机构在非法放贷,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联合行动、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此外,对小贷公司来说,目前要防止‘误伤’有技术上的困难。因此,在高校学生身份鉴别方面,希望监管机构能够提供更多数据支持。”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未来应理性看待高校学生的金融消费需求,比如美国的学生贷款规模巨大,约1.7万亿美元,但主要是学费贷款。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黄大智也不建议“一刀切”。比如从支付工具的属性看,信用卡为商家和消费者都带来便捷支付,有利于促进消费;通过信用卡或准贷记卡的发放,也能让学生们在还没有出校门时,就能完成初步的信用档案建立,这一点对学生群体自身和国内征信体系、金融消费者体系的完善都有好处。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