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佳县公安:“六个聚焦”给力辅警队伍管理转型升级
摘要: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规范目标责任考核,出台《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单警考核细则》,对辅警进行单警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解聘、续聘、调薪、评先评优、衔级晋升的依据。
中国发展网讯 近年来,陕西佳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凝聚辅警改革共识,谋划改革路径,厘清建设思路,聚焦辅警职业特点,积极推动辅警层级改革,薪资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让广大辅警享受改革红利,不断提升辅警自我职业认同和社会认同,增强了辅警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为完成新时代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打牢队伍基础。
聚焦职业体系 破解辅警管理难题
紧紧围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改革系列部署要求,因地制宜、主动作为,以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改革创新为牵引,积极汇报县委、县政府,在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公安主管,财政、人社等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了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从招录、使用管理、保障、退出等方面的全流程管理工作体系,打造了警务辅助队伍保障的完整体系,有效破解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实现了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履职有突破、薪酬有保障、职业有空间、队伍有形象的工作目标。
聚焦职业素质 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按照省市公安机关要求,严格设定岗位和资格条件,通过理论测试、体能测试、民主测评等程序,对综合评定合格的78名警务辅助人员纳入系统管理,其余16名进行清退。对需要新增的警务辅助人员,在申报编制允许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协商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需求和条件,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对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与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制度。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规范目标责任考核,出台《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单警考核细则》,对辅警进行单警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解聘、续聘、调薪、评先评优、衔级晋升的依据。
聚焦职业层级 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制定了《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晋升办法》,拓展了辅警的职业发展空间。《层级晋升办法》主要规定了层级设置、岗位层级评定、职位层级评定、评定工作纪律等内容:辅警层级分为岗位层级和职位层级。岗位层级由高至低分为一、二、三级高级辅警,四、五、六级中级辅警、七、八、九、十级初级辅警,其中一级、二级、三级辅警分别不超过辅警总数的5%、10%、15%;职位层级由高至低分为辅警长、助理辅警长,分别不超过辅警总数的10%、20%;岗位层级评定:四级辅警以下实行考核晋升,每两年晋升一个层级。三级及以上辅警实行选拔晋升,四级辅警满3年,经择优选拔,可晋升三级辅警;三级辅警满4年,经择优选拔,可晋升为二级辅警;二级辅警5年以上,经择优选拔,可晋升为一级辅警。
聚焦职业形象 强化辅警规范管理
按照市局文明形象规范,结合《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修订出台了《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文明形象及着装管理规定》,统一制发工作证件,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实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编号、统一肩章、统一证件,特别是明确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职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识。在警容风纪、请销假、保密管理、值班备勤、装备管理、内务秩序、安全防护等作了明确规定,通过监督、考核和惩处,规范辅警日常行为,建立规范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通过不定期进行督察检查等方式,严禁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佩戴民警警衔、警号等问题,彻底解决“以辅代警”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纪律问责暂行办法》,细化了管理措施,确保管理有章可循。对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妨碍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公安机关的声誉,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实施“零容忍”。
聚焦职业保障 完善薪酬待遇体系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辅警职业保障体系,激发辅警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薪酬体系,制定出台《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辅警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月考勤奖、层级补贴三部分构成,建立考核晋升机制,工资随衔级晋升逐步增长。层级补贴分为两项:(1)辅助执法岗位补贴:对应辅警岗位层级,共十级。十级辅警岗位补贴500元/月,每级增加100元,到一级辅警1400元/月,目前最高只能套到四级辅警。另外,还享有伙食补助、服装费、体检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等;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为辅警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和职工互助险等五险,建立了辅警年度健康体检制度,对因公负伤、重大疾病、家庭困难的辅警开展走访慰问,解决辅警后顾之忧。
聚焦职业荣誉 发挥辅警示范效应
制定实施《优秀辅警评选活动方案》,每年在全局范围内评选出优秀辅警,在年度公安工作大会上给与表彰,通过多个平台向宣传优秀辅警的典型事迹,对内增强感召力,发动全体辅警对标优秀、争先创优;对外向社会树立公安辅警队伍专心、专业、专注良好形象,提升社会认同。优秀辅警称号评选与职务晋升挂钩,事迹特别突出或多次获评优秀辅警的人员将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同时,从优秀辅警梯队优中选优,参加省、市先进评选。2020年以来,辅警高晓波、钞小健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辅警称号,雷红梅被市公安局记功一次,刘金强、刘小艳、赵强强、贺荣鑫等5名同志被市公安局各嘉奖一次,闫建云、尚飞飞被市局评为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极大提振了佳县公安辅警的士气,辅警队伍整体潜能得到进一步激发,为佳县公安工作向好发展提供重要助力。(康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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