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来了,灯亮了,村民笑了
“洗漱有水,出门有路,夜晚有灯,咱们如今也过上了这样的日子,行!检察院的这个‘第一书记’咱们信服了!”2月8日,湖北省仙桃市杨林尾镇渔桥村村民指着新安装的15盏路灯,高兴地说道。八个月前,村民的态度可不是这样。2020年5月,根据仙桃市委“红色头雁”工程工作的部署,市检察院工会主席胡文学到杨林尾镇渔桥村担任“第一书记”。胡文学到村部报到后,先召集村党员干部开了个见面座谈会。“水电路的问题不解决,你这个‘第一书记’就回去!咱们村要能帮我们办实事的领导!”第一次见面会,村民们就给胡文学“将”了一军。
渔桥村是杨林尾镇联合大垸的一个村,原址地势低洼,饱受水灾之患。1998年,根据国家政策,整村搬迁至冯家口。20年间,原有的基础设施老旧破损严重,村民们生产生活都受到影响。
“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也是咱们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八件实事之一。咱们的党员干部进村,就是要办实事,出实招,解实难!有困难,院党组帮助协调解决。”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鹏的话给胡文学吃了颗“定心丸”。
通过与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交谈以及实地走访后,胡文学决定先从解决村民吃水、夜行的难题入手,夯实村基础设施建设后,再逐步引导村民发展产业,走上致富路。
跑住建局、路灯局等部门,办手续,协调镇政府、水厂、扶贫工作组……在市检察院党组的支持下,渔桥村“第一书记”胡文学逐步交出一张张为民“答卷”。2020年底,渔桥村通上了自来水,结束靠买桶装水和抽地下水的日子。2021年2月,赶在春节前,村道损坏的15盏路灯全部重新更换。晚上六点,路灯准时开启。“再也不用黑灯瞎火地走夜路了!”
据了解,仙桃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选优配强“红色头雁”“第一书记”、 用心用情做好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共派出6名党组成员和1名工会主席到全市7个乡村担任“第一书记”,发挥头雁示范效应,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乡村振兴。(廖亮 黄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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