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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市环境空气质量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21-01-10 18:45 中国发展网 郭丁源
江苏 环保治理

摘要:监管工业污染源并不意味着“一刀切”。无锡市邀请行业专家夏季对349家VOCs重点企业,冬季对钢铁、水泥、热电等重点行业的482家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提出大气治理的“一企一策”。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郭丁源报道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盐城五市PM2.5浓度2020年首次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以下,完成了优良天数比率77.8%的“蓝天小目标”。其中,南京市去年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为江苏省最低且改善幅度最大;南通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87.7%,连续3年保持全省第一;苏州市空气质量保持连续52天无污染,创下了有记录以来连续优良天数的最好成绩。2017~2020年,江苏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9微克/立方米、降幅19%,首次“破40”;空气优良天数增加27天,超290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目标。

日前,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向上述五市市委、市政府发出贺信,祝贺其对全省大气质量改善作出贡献。PM2.5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符合世卫组织推荐标准,是江苏省蓝天保卫战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重要标志。

“一把手”亲自抓,给蓝天攻坚战的胜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南京市委、市政府每年签订“书记版”环保目标责任状,市委书记同各板块书记签订“责任状”,板块书记成为属地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市委主要领导每月调度环保工作,各板块主要领导担任35个重点管控区点位长,真正将治气工作“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精准防控、靶向治疗。苏州发挥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合作的优势,率先采用高分辨率卫星定位各类涉气污染源,通过为期一年的调查,基本摸清了本地污染状况,最终确定了以严控硝酸盐为主,兼顾硫酸盐、铵盐和二次气溶胶的PM2.5控制,以及以工业VOCs和高污染机动车污染治理为手段的臭氧控制两个符合苏州实际的大气环境治理方向,完成2712项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监管工业污染源并不意味着“一刀切”。无锡市邀请行业专家夏季对349家VOCs重点企业,冬季对钢铁、水泥、热电等重点行业的482家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提出大气治理的“一企一策”。

盐城牵头成立淮河生态经济带生态环保联防联治专委会,扩大生态“朋友圈”。2020年9月,沿黄(渤)海6省市15个市(区)检察院在盐城共建黄(渤)海湿地检察保护联盟。

苏州提出要推进VOCs“夏病冬治”,开展纺织、金属制品、电子、包装印刷等产业集群和储罐VOCs治理提升,实施劣质活性炭专项整治行动。

盐城立下的具体目标是“破三争九,提前达峰”,即到2025年力争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碳排放提前达峰。

 

责任编辑:郭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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