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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治理

2020-06-21 15:20 人民网 高翔
甘肃 检查系统 生态环境

摘要:“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一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全省检察机关要从多个方面再发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甘肃省检察院日前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上,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对全省检察系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

人民网兰州6月20日电(高翔)“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一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全省检察机关要从多个方面再发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甘肃省检察院日前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上,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对全省检察系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

朱玉指出,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连续三年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之一来谋划和推进,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祁连山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活动,出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实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模式,首次发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建成西北检察机关首家环境检测实验室,探索建立内外协同、区域协作机制,以“成在决心、贵在用心、功在齐心”的勇气和担当,为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朱玉强调,下一步,甘肃检察机关要聚焦重点难点,加大办案力度。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跟进监督”等司法理念,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等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以及偷排偷放、滥采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严惩抗拒、阻挠生态环境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解决问题为要”,突出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探索设立市级院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落实省院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十项要求”,促进有关部门履行保护职责。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打击与修复并重,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善于发现并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实现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有机衔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朱玉强调,检察机关要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各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横向协作,规范和完善线索发现移送、调查取证、专业技术支持等机制;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向党委及其政法委、人大、上级院汇报,主动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沟通,健全重点领域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管辖、裁判执行相关规定,统一执法标准,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行“河长+检察长”做法;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等重大战略,落实西北五省(区)六方检察机关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完善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通报协查、调查取证协作等机制,解决线索移送、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常态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推广公益诉讼志愿者和观察员及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公开听证、举报奖励等制度,加强“智慧借助”和宣传引导,提升办案精准性、公信力,扩大公众知晓度、参与度。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要提升工作能力,加快构建专业化办案模式,组建专门办案团队,推广“培训+办案+研究”模式,探索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开展联合培训,用好“检答网”、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提升司法办案能力。

责任编辑:郭丁源

(原标题:甘肃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还将“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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