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扩内需新政 14条硬核措施释放消费潜力
摘要:6月1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吉林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的若干政策举措》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吉林日报讯 记者 陶连飞报道 6月1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吉林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的若干政策举措》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海峰介绍,《政策举措》共14条,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
——聚焦促进重点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提出5条举措,包括着力扩大汽车消费,推动家电更新消费,促进旅游体育消费市场繁荣,提档升级社区生活服务,持续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等;
——聚焦打造促消费平台载体提出3条政策举措,包括推进“夜经济”繁荣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赋能工程等;
——聚焦强化促消费支撑条件提出4条举措,包括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降低服务业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充分发挥物流保障作用等;
——聚焦推动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提出1条举措,具体为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吉林省实施方案,开展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十项行动,实施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十大举措;
——聚焦充分体现促消费成效提出1条举措,具体为科学有序抓好服务业统计,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大型交易市场及高校、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统计入库。
相关报道
吉林省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动“真格”
吉林省工信厅:加大对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财政扶持力度
吉林省工信厅副厅长王大宁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吉林省工信厅按照4月23日国家四部委(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文件中,对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延长补贴期限”等最新部署要求,为推动公众绿色低碳出行、扩大终端消费、带动产业发展,吉林省财政厅、工信厅共同起草了《吉林省2019-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拟对吉林省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继续按国补25%的比例享受省级购置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视国家政策变化做相应调整。目前该《办法》已上报吉林省政府审定,待通过后尽快组织实施,助力新能源汽车消费普及。
王大宁指出,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做好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自2016年至今,针对省内购买并落籍的新能源汽车,吉林省连续开展了5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清算工作,累计补贴金额1.45亿元。通过实施地方补贴政策,吉林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初具规模——2019年,吉林省新增新能源汽车2733辆,同比增长41.2%,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9362辆。
同时,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为积极应对汽车行业下行压力,抢抓发展机遇,吉林省工信厅会同中省直相关单位从供给侧角度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以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为主攻方向,本着鼓励增量、做优存量,以增量反哺企业的原则,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和维度,拟从地方贡献奖补、贷款贴息、研发费用、配套率提升等方面给予企业重点支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企业产生的地方贡献增量部分给予奖励;二是对新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给予贴息支持;三是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度的增量部分予以补贴;四是对整车企业提升本地配套率给予奖励。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实施细则,确保政策切实有效惠及企业。该政策的落实,将加快汽车产业资源的合理布局,优化整车产品供给,从供给侧进一步拉动汽车消费。”王大宁说。
吉林省商务厅:将启动第二轮消费券促销活动
吉林省商务厅副厅长孟庆宇表示,结合《若干举措》发布实施,吉林省商务厅将在持续抓好全省消费恢复性增长方面,除谋划好全省性消费促进总体活动外,着重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接续开展全省性的消费券发放促活动,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消费潜力。第一期消费券发挥了较好的拉动作用,4月下旬开始,吉林省计划投放消费券2.2亿元,近期将再启动第二轮消费券促销活动,增设旅游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多种类型消费券发放范围,进一步发挥消费券“撬动”作用,促动消费潜力深度释放。
二是持续扩大汽车消费。在“国五条”和吉林省汽车消费政策的推动下,政策效应已经显现。接下来,吉林省商务厅将加强与平台合作,运用好线上渠道和“汽博会”、购车节、惠民车展等线下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千方百计扩大汽车消费。
三是支持开展家电、家居、建材等大宗商品消费。支持苏宁等家电经销企业发放优惠券开展全领域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指导海尔等家电品牌经营商携全系产品开展“旧家电换健康家电”消费升级补贴活动,促进家电商品扩销增销,支持大型商场举办家博会,促进家居建材等商品消费。
四是大力鼓励有序发展“夜间经济”。引导各地结合实际,打造展现各具特点的夜市、夜展、夜购、夜食、夜娱、夜游等差异化、特色化夜市经济。依托重点商圈、特色步行街、夜经济集聚区开展“消夏节”“啤酒节”等“夜市”活动,丰富消费供给,激发城市活力。 五是深入实施电商赋能工程。深入推进吉林省直播带货消费季活动,大力发展“网红直播”“网红带货”等“网红经济”。强化政企合作,与阿里巴巴、京东、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共同开展全省性市州长、县市长直播带货。截止目前,吉林省10个市州、44个县市区55个党政领导参加举办89场网络直播带货活动,累计销售5500余万元。
吉林省就业服务局:7项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局长雷向春表示,在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中,吉林省人社厅将通过人社领域的政策工具,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更多的就业者和劳动者更多地去创业,只有就业,才有收入,有了收入才可以推动消费。具体将采取7项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稳岗返还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二是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吸纳1人补贴8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四是给予初次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的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初次创业补贴。
五是给予以工代训补贴。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以后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继续开展以工代训并为职工发放工资的,可按职工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六是允许社会保险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小微企业,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七是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自主创业的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LPR(贷款市场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吉林省文旅厅:六大主题活动提振文旅市场
吉林省文旅厅副厅长陈守君指出,文旅消费是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日来,随着旅游景区的逐步恢复,景区实行实名制预约购票、分时分段错峰入区等措施推进,吉林省以自驾游、家庭游为主的旅游消费逐渐回暖。
为了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释放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吉林省文旅厅全面推进《吉林文旅“春风计划”》,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加快实施省内游复苏计划,“周周有活动、月月有高潮”,鼓励广大居民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从4月初至年底前,吉林省文旅厅共设计策划了六项主题活动:
一是“周”游吉林主题活动。为活跃吉林省内游市场,丰富周末和小长假产品供给,突出吉林省“神山圣水”特别是“两湖一山”为代表的生态优势,打好“避暑”和“冰雪”两张牌。4月,推出“初游清明”为主题的4大类83项产品。5月,推出“春风套餐”系列产品共计159项、套餐产品33个。后续,还将推出一批文旅互补的“周”游吉林产品,打造一批具有“网红”“爆款”气质的吉林特色文旅线路,为游客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出游参考。
二是“全民普惠、景区联动”活动,鼓励各地推出“文旅消费券”。4月~8月期间,吉林省文旅厅推出文旅惠民卡,鼓励景区企业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推出惠民政策,吉林省文旅厅对期间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的企业,分类奖补300万元;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惠民活动,推出优惠力度大、吸引力强的“套餐”系列产品;拓宽惠民措施发布渠道,提高企业参与度,引导消费者参与文旅消费,促进企业增加收益。鼓励各地推出“文旅消费券”,或在综合消费券中允许进行旅游消费活动。
三是消夏避暑全民休闲季系列活动。为持续推广“清爽吉林·22℃的夏天”品牌,7月,将适时启动第四届、第五届消夏避暑全民休闲季系列活动,指导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消夏节事活动,营造消夏氛围。创意推出“精彩夜吉林”品牌,打造“夜遇”系列产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丰富完善市民夜间消费的产品供给,引导和带动吉林省文旅夜经济良性发展,开辟吉林省文旅经济新的增长极。
四是适时启动国内重要客源市场营销推广活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适时启动国内客源市场营销推广活动,提前做好恢复国内团队跨省游市场准备,为省内企业搭建外联平台。创意设计营销推广活动,向国内各重要客源市场及京沈高铁沿线重要节点城市,推出一系列“吉”字号明星产品,树立吉林省“开心游吉林”和“放心游吉林”的市场形象。
五是推出自驾游、生态游、健康游系列活动。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开展一系列围绕自驾游、生态游、健康游为主题的节事活动,活跃市场氛围,丰富和拓展新业态。
六是办好雪博会,助力冰雪经济健康发展。办好第五届、第六届雪博会,指导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节事活动;积极邀请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各相关部委、全国各省(区、市)文旅部门、旅游协会、电商媒体等出席活动;做好招商合作等相关工作;加强与北京冬奥组委的工作对接,争取宣传和活动资源,让吉林冰雪充分融入冬奥元素,助力吉林冰雪产业健康发展,实现“白雪换白银”。
责任编辑:张子麟
(原标题:吉林省出台新一轮促消费扩内需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