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升级
摘要: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会上,吉林省法院相关负责人对两个文件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作了相关介绍和解读。
吉林日报6月19日讯 柏巍 记者赵梦卓报道 今天,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会上,吉林省法院相关负责人对两个文件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作了相关介绍和解读。
《方案》明确提出,吉林省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以“5511”总体思路为思想指引,以坚持“一个对标、三个坚持”为基本遵循,以推进民商事审判机制改革、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深化信息化建设为主要途径;以全面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少数投资者”质效为重点任务,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的奋斗目标,努力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方案》从4个方面提出30项具体措施,并进一步细化分解为93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节点,以项目化方式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对标借鉴世界银行和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标准,设计了效率、质量、效果、自动化、管理、影响力6大维度35项指标。其中,效率维度11项指标,主要考察各地区法院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效率,直接影响世界银行评价标准中“时间”指标;质量维度6项指标,主要考察各地区法院商事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质量,间接影响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的时间、成本、效果项。
开展专项行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是吉林省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升级的重要举措,将为优化吉林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子麟
(原标题: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