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五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总数的52.94%
中国发展网 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通过普查,一是摸清了全国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全国普查对象数量358.32万个(不含移动源)。普查对象在东部地区分布数量较多,从东部向西部逐渐减少。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五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总数的52.94%。
责任编辑:唐雅丽
中国发展网 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通过普查,一是摸清了全国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全国普查对象数量358.32万个(不含移动源)。普查对象在东部地区分布数量较多,从东部向西部逐渐减少。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五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总数的5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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