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获批全国首批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
摘要: 5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达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全国获批共有51个项目,广东省获批4个试点,清远市政府作为申报主体的“清远市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项目获批立项,成为广东省地级市首个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
中国发展网 记者罗勉报道 5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达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全国获批共有51个项目,广东省获批4个试点,清远市政府作为申报主体的“清远市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项目获批立项,成为广东省地级市首个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
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期为2年。按照试点申报要求,清远将用2年时间在医疗卫生方面开展专项试点建设。结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国家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要求,清远已梳理清远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完善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建立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库为重点,用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治理方式,促进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提高清远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质量。
责任编辑: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