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制止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摘要:2019年以来,沿黄九省区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污染犯罪刑事案件908件,审结808件,严惩向黄河及其支流,偷排直排污水,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严重污染水体的犯罪行为。
中国发展网讯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重申:坚持最严法治观,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不能‘一刀切’。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共18条,明确提出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三大理念”,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理念与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理念。
王旭光指出,据统计2019年以来,沿黄九省区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污染犯罪刑事案件908件,审结808件,严惩向黄河及其支流,偷排直排污水,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严重污染水体的犯罪行为。
6月5日,最高法针对将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人民法院在治理黄河水污染,提升黄河水资源利用,维护黄河生态安全、环境安全方面采取过哪些措施?
王旭光称,在水污染的防治方面,各级法院紧紧围绕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的主体目标,人民法院的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本的手段就是审判各类案件。近年来流域九省区的三级法院受理了一大批并很好地审理了一批对于涉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还有公益诉讼案件。
数据显示,沿黄九省区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水污染民事案件39件,审结32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受理了一审水环境行政案件765件,审结722件。
王旭光提到,通过这些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源头保护和全程治理的职责,也为环境治理重在预防,有效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部门的作用,履行好严格依法行政的相关职责。
与此同时,沿黄九省区人民法院近一年多以来,还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一审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一审水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2件,审结120件。受理省、市级政府及其委托的部门、机构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件,审结9件。
王旭光表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秉承着各自的司法职责,共同履行好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
十个典型案例公布 展现鲜明流域司法保护特征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还发布了十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包括涉及林木、动物、古文化遗址保护的刑事案件,污染水、土壤引发的环境侵权私益诉讼、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和相对人起诉的行政案件等。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旭光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鲜明的流域司法保护特征。例如被告人甲波周盗伐林木,以及被告人贡嘎平措等3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同时判令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责任,即展示了人民法院对上游三江源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十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被告人甲波周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二、被告人户燕军、李富强等6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
三、被告人贡嘎平措等3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四、义马市朝阳志峰养殖厂诉河南省义马市联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五、甘肃兴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甘肃省夏河县人民政府单方解除行政协议案
六、河南省环保联合会诉聊城东染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纠纷案
七、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诉东营市水利局未全面履行河道监管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八、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检察院诉陕西省三原县大程镇人民政府未履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九、山西省岚县人民检察院诉岚县水利局未履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十、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河南鑫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