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案民事诉讼今开庭:被告缺席
摘要:递交材料四周后,没有收到任何回音的贺美玲夫妇又于1月3日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贺美玲告诉澎湃新闻,他们的诉求主要是赔偿和道歉,事发后蔡某某家人从未露面,也没有以任何形式表示道歉,这令她气愤,“最起码的道德都没有。”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一案民事诉讼5月9日上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于9日上午11时许结束,澎湃新闻从被害女童小琪(化名)母亲贺美玲处获悉,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目前民事诉讼部分已审理终结,法院将择期宣判。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告诉澎湃新闻,此次民事诉讼的主要诉求是民事赔偿和道歉,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和误工费等几类主要项目,合计约一百余万元。贺美玲表示,赔偿之外,她更希望得到加害人家属的致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10岁女孩小琪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后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小琪之死亦在网络空间激起了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展开的针对是否应当降低起刑年龄、收容教养是否有效等话题的热议。
然而,热度过后,被害人父母心中的疑窦始终未解。
2019年12月,贺美玲夫妇曾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材料,要求官方公布调查结果,回应他们对于作案细节和加害人父母是否参与的质疑。
针对犯罪过程,2019年10月,大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曾向澎湃新闻表示,蔡某某父母确实未参与也不存在包庇,该负责人还表示,因案件的受害人和加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具体的案情细节不便再对外透露,“从受理、办案到做出收容教养3年的决定,整个过程都严格按照规范。”
递交材料四周后,没有收到任何回音的贺美玲夫妇又于1月3日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贺美玲告诉澎湃新闻,他们的诉求主要是赔偿和道歉,事发后蔡某某家人从未露面,也没有以任何形式表示道歉,这令她气愤,“最起码的道德都没有。”
受疫情影响,案件于5月9日上午九点在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开审理。据田参军介绍,被告无人出庭,审理仍正常进行。澎湃新闻了解到,《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
田参军表示,截至9日上午11时,民事诉讼部分已审理结束,将等待法院择期宣判。贺美玲说,事件发生已有半年之久,小琪的遗体仍存放在殡仪馆尚未火化,她希望法院能尽快宣判,早日为女儿讨回公道。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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