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百香果女孩”被残忍奸杀,法院判退赔32元? 凶手免死只因一条规定?
摘要:陈礼言在微头条上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结果,还提到被凶手家人在微信上辱骂。在接受采访时,她还表示这些年没有收到过对方的道歉和赔偿,“连抢我女儿的32块钱都还没有还给我们,一个道歉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终于等到最高法介入,母亲陈礼言心里的感觉就是,“好受了一点点,看到了一点希望,看到了一点光芒”。
|作者:咖喱
挖眼、割喉、强奸、抛尸,当所有的恶行被施暴于一个年仅10岁的女孩身上,这样的人间惨剧令人窒息。
广西灵山县的杨晓燕是这场悲剧的主角。因为是在售卖百香果途中被残忍杀害,她也被网友称为“百香果女孩”。
案情并不复杂。凶手系同村29岁青年杨光毅,两天内归案,因其杀害女童细节残忍恶劣,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
舆论的引爆点在于二审。
凶手不服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依据其自首情节,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一出,舆论哗然。
二审改判的依据“自首”是否成立?改判死缓能否服众?是否会带来“恶的示范”?太多的疑问待解……
而随着案件发酵,女孩系“见义勇为”父亲遗孤的身份,凶手家属至今没有道歉、赔偿的消息,掺杂着激愤的民意,将“百香果女孩”一案再次推到风口浪尖。
卖百香果的不归路
2018年10月4日,对于国庆节放假在家的杨晓燕来说,本是快乐的一天。
中午时分,穿上印有卡通兔的粉红色塑胶拖鞋,拿上蛇皮编织袋,她和姐姐晓菲来到自家的百香果地里摘果子。按计划,姐妹俩会把摘下的果子拿到离家不到一公里的收购点去卖,换钱来补贴家用。
杨晓燕家里条件窘迫,父亲早逝,她和三个姐姐、一个弟弟跟着妈妈生活。
刚读小学四年级,她就懂得如何让妈妈省心。在班里,她学习中上等,是小组长。回到家,她也会帮妈妈分担一些家务和农活。
当天摘完果子后,姐姐晓菲去了趟厕所,杨晓燕就独自一蹦一跳地抢先去了收购点。
回来的路上,她异常兴奋,手里攥着卖百香果换来的32元钱和一条腾空的蛇皮口袋,哼着歌一溜小跑,要回去跟姐弟们分享胜利的果实。
殊不知,等待她的是早已埋伏在路边的“恶魔”。
·从杨晓燕家坡坝上看到的百香果园。
突然被从路边草丛里蹿出的男子一把拽住,杨晓燕惊吓之中大声哭喊并反抗。
事后,附近田里干活的村民说听见过孩子的哭声,但只当是谁家管教孩子,也没在意。
而杨晓燕的哭闹激怒了穷凶极恶的凶手,对方立即把她拽到旁边的山林。为了不让她看清自己的脸,凶手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向了她的双眼。为了阻止她呼喊,凶手又举刀割破了她的喉咙。接着,凶手残忍地强暴了年仅10岁的杨晓燕。
施暴后,凶手怕杨晓燕没死,又将她血肉模糊的身躯塞进蛇皮袋中,连拖带滚地扔进了水坑中浸泡,之后抛尸在另一处山坡上。
一通暴行之后,凶手甚至没忘记拿走杨晓燕身上仅有的32元钱……
当天,一直没有等到归家的女儿,母亲陈礼言发动全村寻找。
·陈礼言发出的寻人启事。
·亲戚朋友在朋友圈求助寻人。
两天之后,噩耗传来。根据灵山县公安局通报,同村的29岁未婚青年杨光毅被抓获,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提起杨光毅,村里人多少都有些印象。这个29岁的未婚男青年性格有些古怪,说话口齿不清,小学毕业后就一直跟着父亲在伐木工地打工。
后来的案件材料还显示,根据证人证言,杨光毅15岁左右就经常偷女人的文胸、内裤回家,还因此被父亲呵斥多次。
·杨光毅家,事发后全家人搬离此地。
案发当天,杨光毅看见杨晓燕独自一人往百香果收购点走去,当时就动了邪念,等在路边伺机作案。案发后两天,他在父亲的带领下到公安局自首。
根据杨光毅的供述,民警找到了杨晓燕的尸体:下身赤裸,头部变形,早已没了人样。
后经法医鉴定证实,在被刺破眼睛、割破喉咙,甚至被强奸的时候,她还是有意识的。最终,杨晓燕因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支气管“机械性窒息”死亡。
“英雄的女儿”含冤而死?
令人痛心疾首的案件发生后,杨晓燕家的情况才被进一步挖掘。
原来,她的父亲当年并非自然死亡。2009年,也就是杨晓燕刚1岁时,父亲杨时愔在外地的伐木工地打工期间,因为在水库施救落水者而不幸身亡。
杨时愔救人去世的消息传来时,家人和当地村委会并没有意识到可以为他申报“见义勇为”奖。在拿到工地老板的7000多元赔偿款后,家里人按照当地风俗草草将其下葬。
父亲走了,家里的顶梁柱塌了,母亲陈礼言一个人要带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着生计。
·杨晓燕生前和妈妈、弟弟挤住在这张床上。
父亲见义勇为去世,女儿又被残忍杀害,这样的骇事迅速引发极大关注。
2019年7月18日,杨晓燕的家人终于等来了判决消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杨光毅奸淫幼女,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杨光毅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最终,杨光毅被判处死刑。
对于判决结果,杨光毅不服提起上诉。
2020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死刑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且不得减刑。
二审改判的结果让杨晓燕一家人傻了眼。
陈礼言在微头条上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结果,还提到被凶手家人在微信上辱骂。在接受采访时,她还表示这些年没有收到过对方的道歉和赔偿,“连抢我女儿的32块钱都还没有还给我们,一个道歉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陈礼言原本并不希望媒体过多关注案件,担心会给其他几个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但二审结果让她实在坐不住了,“如果服刑完放他出来,你看以后我的孩子还有没有安全感?他这个凶手太残忍了,而且跟他也无冤无仇,还我女儿一个公道。”
·杨晓燕的妈妈陈礼言
陈礼言的弟弟对外甥女的遭遇也十分痛心,他表示已联系上专业律师团队,正在沟通,“哪怕是倾家荡产,我们也一定要将这个官司打到底。”
减刑变成“恶的示范”?
在防范女童遭性侵成为社会焦点的当下,“百香果女孩”一案的走向无疑牵动了无数人的心。
一审判决死刑,二审却改判死缓,这样的结果不光受害者家属难以接受,网友的声音也几乎一边倒地表示不解。
而对于二审法院改判的关键——“杨光毅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合理性,网友也产生了明显对立的两派。
一方面,有人对“自首就减轻处罚”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咬文嚼字起来,可以看出,“可以减轻处罚”是一种倾向性意见,而立法表述用“可以”而非“应当”或者“必须”,就是考虑到例外情况。
对于此案的恶劣程度,人们有目共睹,而且在凶手方未给出经济赔偿,也没有得到受害者家属谅解的情况下,是否适用“减轻处罚”的条款成了争议焦点。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网友认为,死缓的改判若得以成立,就很容易形成“恶的示范”。如果犯罪分子都可以用“自首”来免于可能遭受的处罚,无疑将削弱犯罪成本,助长犯罪率,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就自首轻判来说,这的确是法律框架下留给犯罪者的一条悔过机会,也可以引导其他犯罪分子主动投案,减轻刑侦负担。
人民网的评论指出,二审法官或许就是在这样的纠结之下,给出了死缓但“限制减刑”的明确要求。
舆论争议僵持不下,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法)官微发消息称,决定对此案进行调卷审查。
知乎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硕士燕小鸣对此事的评述,获得了6.8万人的高赞。
她认为,最高法开始调卷审查,并不意味着是舆论裹挟了司法正义,而是证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不论是二审改判,还是最高法的介入,都是进步的表现。
不过,同时她也呼吁,群众的呼声一定会被考虑在内,但最好不要去干扰二审法官的生活,人肉或者网暴会让我们也成为施暴者。
杨晓燕被残忍杀害已是无法挽回的悲剧,而若此案得不到公正的法律判决,那将会造成更多无法挽回的悲剧。
终于等到最高法介入,陈礼言心里的感觉就是,“好受了一点点,看到了一点希望,看到了一点光芒。”
部分资料综合自南国早报、红星新闻、成都商报、人民网、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宋璟
(原标题:10岁“百香果女孩”被残忍奸杀,凶手免死只因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