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外环境原则上可不戴口罩或根据自身状况决定
摘要:二级应急响应下,除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学校校园限制措施外,户外环境原则上可不戴口罩或根据自身状况决定。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在29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说,二级应急响应下,除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学校校园限制措施外,户外环境原则上可不戴口罩或根据自身状况决定。(记者关桂峰)
附上:
(一)重点人群
1.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康复期出院病人,以及入境人员(从入境至隔离期满)。
2.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
3.出现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有呼吸道症状的人,或与上述人员接触的人。
4.孕产妇、儿童、65岁以上老人、患有慢性基础疾病、抵抗力较低等体质弱并需前往公共场所的人员。
5.赴医院就诊或陪同他人赴医院以及探望病人的人员。
6.看护老人、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人员的家庭护理人员。
7.医疗卫生、安保执法、公共服务等频繁接触不同人群的工作人员。
8.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或公用电梯的人员。
(二)重点场所
1.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人员密集区域。
2.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
3.商超、宾馆、批发市场、银行网点、业务大厅、餐饮行业、美容美发等商业服务场所。
4.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
5.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相关特殊场所。
6.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产作业区域。
7.与不了解健康状况的人员接触距离小于1米的任何环境或场所。
(三)学校校园
1.教室内的授课教师和听课学生。
2.校内教职员工,含后勤保障、保洁、安保人员。
3.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访客。
责任编辑:陈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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