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试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带来哪些新变化
摘要:自2015年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广西5个试点法院积极探索“1+N”“N+N”大陪审模式,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广西法院进一步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强化履职保障,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
“被告,你同意上述调解方案吗?”“原告,你同意吗?”……日前,人民陪审员钟德雄在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渠黎人民法庭,通过在线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对一起合同纠纷案进行远程调解。
钟德雄是扶绥县岜盆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常年从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15年,钟德雄主动报名申请成为人民陪审员。5年来,他参与调解和审理的案件数不胜数。
积极履职换来人民群众的信任。这起合同纠纷案最终在庭前调解成功,原告吴某林说:“人民陪审员积极组织我们调解,用群众思维解决问题,又不失法律权威,我觉得很好。”
“人民陪审员对我们帮助很大,缓解案多人少问题,提高审判效率。”渠黎人民法庭副庭长梁金玲说,老百姓一般不太愿意“对簿公堂”,人民陪审员在庭前参与调解,促进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让司法更有温度、更显温情。
2019年5月,渠黎人民法庭以创新司法服务机制为切入点,成立在线多元化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已在线成功调解案件21件。
自2015年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广西5个试点法院积极探索“1+N”“N+N”大陪审模式,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广西法院进一步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强化履职保障,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
“你明知无证采矿是违法行为,为何还进行采矿?”……近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人民陪审员蓝文波、周晓彤等在庭审中积极发问,对被告进行说服教育。最终,4名被告按照不同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自行承担复垦修复义务。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蔡立华介绍,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广西新选任人民陪审员6478人,一批综合素质好的人民陪审员加入。近年来,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回访中,当事人、代理人对效果评价满意度达99.6%。
为改变过去“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广西各法院对新选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等工作,健全人民陪审员提前阅卷机制,充分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实效性。“改革前,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很多不敢问,也不知怎么问。改革后,他们不仅敢说会说,说了还管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其陆说。
“当好人民陪审员,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大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黄道平担任人民陪审员15年,曾获自治区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
广西部分法院成立专门机构,对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流程管理、日常管理、考核培训等工作实现“无缝隙管理”。
大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权富介绍,他们不仅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因履职参审支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参照相关补贴标准给予报销,还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建立优先保障陪审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消除人民陪审员后顾之忧。
2019年,广西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近11万件,人均参审案件11.8件。各法院结合实际设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上限和下限,保证均衡参审,让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切实履行职责。
责任编辑: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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