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 正文

5月1日起 京津冀将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

2020-04-29 17:16 人民网 池梦蕊
机动车 大气污染

摘要:北京与河北、天津共同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将执行标准、排放监测、违法情况等信息共享,推动建立京津冀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平台,实现对排放超标车辆的协同监管。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池梦蕊)4月27日,京津冀三地联合举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拟采取京津冀分别自查与三地联合检查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执法检查区域联动。同时,京津冀将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共建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系统。

三地人大共同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立法,是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需要,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同效应的需要,也是保障京津冀区域民众身体健康的需要。

根据条例,北京与河北、天津共同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将执行标准、排放监测、违法情况等信息共享,推动建立京津冀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平台,实现对排放超标车辆的协同监管。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

条例明确,北京与河北、天津探索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可以协同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称,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定于6月份开始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北京市将与天津、河北两地进行沟通磋商,拟采取京津冀分别自查与三地联合检查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在检查内容上既有三地协同共通的重点,也有各地不同的特点。

张清介绍,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文件的情况;京津冀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等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三地执法信息共享,执法标准统一、执法闭环管理等工作情况;部门协同监管和执法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情况。

责任编辑:陈鹰

(原标题:5月1日起 京津冀将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