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夫妻”分手要彩礼 法官调解化纠纷
摘要:2020年3月27日,柳某无赖诉至法院,要求晨某返还彩礼6万元及购买“三金”(戒指、项链及手链)费用共计71400元。乘马法庭承办法官杨作义接手该案后,立即电话通知被告晨某过来拿传票,被告晨某的父亲说:“男方总到家里来吵闹,毁坏了我女儿的名声,给我家带来非常坏的影响,愿意离婚,但彩礼坚决不还”。
中国发展网 4月22日,麻城市法院乘马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准夫妻”分手要返还彩礼纠纷案件,圆满化解了两个家庭的矛盾纠纷。
柳某与晨某经他人介绍相识后,由于双方各自在外打工便利用春节假期,在2019年正月初八匆匆举办了订婚仪式,并商定好结婚日子,于正月十八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但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在一起生活两个月后,感情不合发生矛盾,2019年5月,晨某回到娘家后两人开始分居。期间村干部多次组织调解无效,柳某多次到晨某娘家要彩礼钱,并发生激烈吵闹,既伤了两家和气,同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
2020年3月27日,柳某无赖诉至法院,要求晨某返还彩礼6万元及购买“三金”(戒指、项链及手链)费用共计71400元。乘马法庭承办法官杨作义接手该案后,立即电话通知被告晨某过来拿传票,被告晨某的父亲说:“男方总到家里来吵闹,毁坏了我女儿的名声,给我家带来非常坏的影响,愿意离婚,但彩礼坚决不还”。
考虑到现在正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了不让双方矛盾再次激化,此案必须“快审、快结”,承办法官杨作义在征得双方同意后,4月17日上午在法庭组织调解。调解初期,柳某认为是晨某因一点夫妻间的小矛盾就跑回娘家居住,违背了婚约目的,所给付的彩礼应当全部返还。而晨某否认收到了6万元的彩礼钱,只承认订婚时购买了“三金”,愿意离婚并返还“三金”。柳某面对晨某否认收到彩礼钱,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晨某收到了彩礼钱,柳某暴躁如雷,威胁晨某“如果不返还,肯定会对晨某及其家人进行人身攻击,将产生严重的治安事件!”双方就是否收到6万元的彩礼钱产生争执,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法官杨作义考虑柳某与晨某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的“准夫妻”,这种特殊的“婚姻”关系,唯有调解才是化解双方矛盾的最佳方案。
法官杨作义与原告、被告及其亲人约定好时间,于4月22日,原告、被告及其双方的父母均到庭再次参与调解,法官杨作义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给双方当事人“以案释法”,阐明彩礼法律规定和彩礼范畴,释明判决和调解两种结案方式的利弊,并以道德情感感化,通过4个小时的沟通,最终达成由晨某一次性返还柳某1.5万元彩礼及“三金”(戒指、项链及手链)的调解协议。
下午一点多,本案得以圆满调结,法官杨作义耐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当事人双方均接办案法官吃饭以示谢意,被谢绝。(廖亮 汪建民)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