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水务局以“小切口”求“真实效” 解决河长制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摘要:潮州市河长办以精细化管理为导向,部署开展“五查”专项行动,河湖“微四乱”专项清理,全市山塘实施“塘长制”工作,推动河长制工作向小微水体全覆盖,不断改善河湖面貌,助推全国示范河湖建设。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聂金秀、石培璋、鲁利韦、记者罗勉从潮州市水务局了解到,潮州市河长办以精细化管理为导向,部署开展“五查”专项行动,河湖“微四乱”专项清理,全市山塘实施“塘长制”工作,推动河长制工作向小微水体全覆盖,不断改善河湖面貌,助推全国示范河湖建设。
开展“五查”行动 提升工作执行力
对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对各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明确检查内容。压实责任,推动制度落实,围绕河湖长制工作“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得怎么样”等问题,对基层制度体系建设、公示牌设置、制度机制执行、巡河记录、工作成效等五方面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二是紧盯工作任务,明晰工作措施。采取自查、检查相结合。县、镇河长对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市河长办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分组检查、专项检查,通过座谈交流、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河湖现场等方式对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补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短板。三是形成工作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每半年开展一次“五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将“五查”专项行动作为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有效补充,纳入河湖长述职、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促进各级河长湖长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清理“微四乱” 解决河湖水环境小微问题
在巩固河湖“清四乱”及“五清”工作基础上,对“微四乱”进行清理,全面整治河湖“牛皮癣”。一是深入开展“微四乱”问题摸查,明确任务清单。各县区、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全面排查本辖区、本单位职能范围内影响河(湖)岸线景观、水面洁净的乱围建乱停靠、乱张贴乱拉挂、乱采砂乱挖土、乱种养乱排污等“微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制订“微四乱”清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形成任务清单。二是各级各部门联动推进,同向发力。各县区、镇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镇级河(湖)长负总责,统筹协调相关力量,对辖内河、渠、塘、库水环境存在的“微四乱”问题实行精准清理。三是集中力量专项清理,助力韩江“潮州段”示范河湖创建。将“微四乱”清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河湖管理的重点工作,以韩江(潮州段)示范河湖创建时序要求和示范建设河段为重点,沿岸各级河长办牵头水务、生态环保、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农业农村、海事、国资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微四乱”专项整治,全面清理韩江(潮州段)干流河岸“牛皮癣”,助力示范河湖建设。
实施“塘长制” 推动河长制向小微水体全覆盖
在全市山塘实施“塘长制”,推动河湖管护工作向源头延伸,加快实现小微水体监管全覆盖。一是落实塘长,明确小微水体管护责任。将全市行政区域内现有山塘和今后新筑建(开挖)的人工山塘均纳入全面推行塘长制实施范围。各塘长原则上由山塘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对山塘管理保护负总责,并受所在镇级总河长的监督指导。二是推进山塘运行管理标准化,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明确山塘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巡查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完善责任制度、值守制度、巡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加强山塘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山塘工程设施日常管护水平,提高山塘安全防汛、度汛能力。三是加强山塘污染防治,从源头提升水生态质量。开展“碧水”保卫战,对山塘周边及入塘溪流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内源污染以及生活污染、工矿企业污染等实施综合监管,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接入塘和垃圾倾倒等污染山塘水生态环境行为,逐步清除黑臭水体,恢复山塘水生态。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