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水八条”共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摘要:到2020年,一部分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的地区,村庄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运行维护机制基本建立,治理基本见效。各市(州)开展污水治理的村庄数不低于本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的10%;到2025年,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实现污水治理设计合理、建设规范、运行稳定、管理有序。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倪文忠报道 日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将通过全面摸清污水排放与治理现状、科学编制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订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合理设计污水治理方式、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促进生产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八项措施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行动方案》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是:到2020年,一部分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的地区,村庄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运行维护机制基本建立,治理基本见效。各市(州)开展污水治理的村庄数不低于本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的10%;到2025年,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实现污水治理设计合理、建设规范、运行稳定、管理有序。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