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启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摘要:计划2020年底,所有出岛瓜果蔬菜全部使用合格证出岛,水产品中的东风螺2020年6月份之前使用合格证基本覆盖,2020年年底之前对虾、罗非鱼、石斑鱼、金鲳鱼及种苗使用合格证基本覆盖,畜禽类产品优先选择以规模养殖场为主的活禽、禽蛋使用合格证,逐步扩大到牛羊等畜禽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率先实现试行主体全覆盖,边试行边改进,力争3年取得明显成效。
中国经济导报讯 罗津 记者王心武报道 为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从种植养殖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有关要求,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海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全省范围内启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压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生产经营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的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是现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下的“加码”。合格证是农产品上市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监管的“新名片”。通过合格证的试行,实现质量安全从田间到市场有效衔接,逐步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自律与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计划2020年底,所有出岛瓜果蔬菜全部使用合格证出岛,水产品中的东风螺2020年6月份之前使用合格证基本覆盖,2020年年底之前对虾、罗非鱼、石斑鱼、金鲳鱼及种苗使用合格证基本覆盖,畜禽类产品优先选择以规模养殖场为主的活禽、禽蛋使用合格证,逐步扩大到牛羊等畜禽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率先实现试行主体全覆盖,边试行边改进,力争3年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