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部署今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每个行政村都要设立灾害信息员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李少辉、聂金秀、记者罗勉报道 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进行部署,每个行政村(居)委至少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确保灾有人报,工作有人干;各地要提前预置救灾物资到多灾易灾区域,重点支持防灾救灾能力较为薄弱的偏远山区乡镇、村落……
在防灾救灾上,《通知》指出,各地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遇到突发灾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启动救灾应急响应。根据灾害风险预警预判,提前预置救灾物资到多灾易灾区域,重点支持防灾救灾能力较为薄弱的偏远山区乡镇、村落;提前转移受灾害风险影响区域群众,并给予妥善安置。
在灾后重建上,《通知》指出,各地要在灾情稳定后及时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工作,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程序确定需救助对象,建立台账并张榜公示。要建立恢复重建“每周一统计”“每月一通报”工作机制,抓早抓实重建进度,务必在年底前完成本年度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任务。要建立资金快速下拨机制,简化审核拨付流程,实施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及时救助受灾群众。
为使自然灾害救助深入基层“最后一公里”,广东将加强各地自然灾害救助队伍建设。《通知》指出,强化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委四级灾害信息员配置,每个行政村(居)委至少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确保灾有人报,工作有人干。要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加强灾害救助工作和灾情报送业务培训,提高灾害救助人员业务水平。要为灾害信息员开展工作配置办公设备和防护装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交通通讯补贴等方式,为开展好灾情报送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