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律协毕亚林: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从源头管控公共卫生安全
摘要:该《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胡钊、记者皮泽红报道2月26日在广州市举行的疫情防控专场发布会上,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毕亚林就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了解读。
毕亚林指出,该《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2003年的“非典”以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均和野生动物有关。原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重点保护范围限定于濒危、珍贵野生动物,主要是从延续物种的角度考虑。而本次出台的《决定》既着眼于保护野生动物,更多的是从保护人的角度出发。这个决定,它救人民和众生于水火,其大善若水、恩泽万物,充分彰显了中央的智慧和困难面前的强大意志力。
毕亚林从以下四个方面谈了对《决定》的理解:
一、《决定》出台的意义。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该《决定》是疫情发生后中央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及时回应;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责任担当的又一生动实践;是保持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尊重自然规律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智慧之举。
二、《决定》极大拓宽了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
俗话说,没有食用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是产生野生动物捕杀和非法交易的最大诱因。因此《决定》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交易,一个是滥食,应对办法,交易的要全面禁止,滥食的要坚决革除。《决定》共有八条,条款虽少,但释放的信息量很大,影响面极广。对于保护范围,从两个层面说明。第一个层面是食用,《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这里面有两类不包括在内,为了便于理解,不列举哪些不能食用的,因为这个量很大,世界上有动物种类100多万种,在我国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也有2000种之多,所以只列举哪些可以食用。一是《渔业法》规定的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可以,但原有法律规定禁止的除外。二是《畜牧法》规定的家禽、家畜可以食用(主要有猪牛羊鸡鸭鹅等),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全部列入禁食范围,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第二个层面,关于非食用性利用,因科研、制药、展示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可以利用,但需要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这样规定,使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的各个环节全链条被禁止,彻底斩断野味到餐桌的全部路径。这样做,既保护了野生动物,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决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决定》明确,一是要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二是对《决定》中增加的违法行为,主要是食用,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规定明确,交易和食用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原来猎捕、生产、经营、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罚款最高可达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10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现可在这个基础上再加重处罚。而食用野生动物在原有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现在明确食用都将被追究违法责任。这些看似冷冰冰的生硬的法律条款,它实质传递的是立法者对人民群众保护的强大心愿。法律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在当前战疫还没有全面取得胜利,各项任务非常繁重艰巨的情况下,中央冷静思考,把握全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国家和社会治理,令法律界欢欣鼓舞。除法律手段之外,用沉甸甸的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人,用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影响人,也是《决定》的应有之义,甚至会显得尤为重要。
四、尚有待完善的工作
从未来发展态势看,一是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要尽快制订具体举措;二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要进行修订,和《决定》精神要一脉相承。三是《决定》的出台一定会对一些曾经许可的野生动物养殖主体产生影响,相信政府会加强引导,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协助其转型。
最后,毕亚林强调, 广州1.5万名律师在市委市政府和广州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将全面投身到了疫情防控工作,接下来在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帮扶,各种纠纷化解,广州市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都在积极发力,和社会各界一道共克时艰。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