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还是弊?石家庄惠民口罩集中销售引民众排队聚集
摘要:针对是否采取了疫情防控措施,北国超市北杜店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每位进入超市的顾客都保证佩戴口罩、量过体温,超市每隔一段时间会喷一遍消毒液。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2月1日9点半,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张明利来到附近的北国超市门店。尽管该门店九点才开门,但此时一条长长的队伍已排出店外百余米。这些排起长队的市民和张明利一样,都是来买惠民口罩的。
1月31日晚,一则消息在石家庄市民朋友圈中流传,当地大型连锁超市北国超市发出“市政府惠民口罩”销售通告。市民获悉后纷纷前往购买,导致2月1日上午北国超市30多家门店均排起长队,引发市民大规模聚集。随后该超市疏散人群、暂停销售。
相关专家指出,疫情期间,不论是政府还是商业机构,必须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在缓解市民需求和防止人员聚集之间做好平衡。否则,既有引发公众恐慌、给疫情防控添乱之虞,还有可能因为造成严重后果而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为购买口罩排起长队
引发聚集销售被暂停
北国超市发出的销售通告显示,2月1日,北国超市将在石家庄市内33家门店销售“市政府惠民口罩”,销售地点是各门店的名烟酒专柜,口罩售卖数量为30万只,早上开门即售,0.4元/只,每人限售10只,售完为止。
“现在外面药店的口罩要么断货,要么不便宜,0.4元一个口罩的确是够‘惠民’。”张明利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通告上“数量有限,售完为止”的字样立马给人上了发条,通告刚在小区群里发出,就有诸多居民表示要早起抢购。
开售当天,公众聚集的程度远远超出了张明利的预料。当他到达距离小区最近的北国超市新石店时,排队买口罩的队伍已经沿着街道排出百余米。虽然排队的市民基本都戴着口罩,但人与人之间距离很近,最近处几乎就是前胸贴后背。
就在张明利开始排队时,已经有不少市民将北国超市各门店公众聚集的情况反映上网。网友上传的照片和视频显示,北国超市各门店前都排起了买口罩的长队,在拥有停车场的门店情况更甚,公众聚集情况极为严重。
面对排队购买口罩的长龙,诸多网友质疑:北国超市此次集中销售活动到底是政府委托还是单纯的商业活动,造成公众聚集是否采取了防疫措施,提前是否有应对预案,整个活动是否经过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张明利眼瞅着队伍前进速度缓慢,自己戴的口罩已近湿润,担心如此聚集会传染疫情。张明利正准备放弃排队时,忽然队伍前方一阵骚乱,原来是超市看到市民聚集严重决定暂停销售口罩。
在网友上传的视频里,北国超市简良店门前仍在排队的市民听闻停售,纷纷往前跻身询问,聚集情况反而更加严重。
2月1日中午,北国超市所属的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当天各门店发现前来购买口罩的顾客比较多,进行了及时的疏散,暂停了销售,没有造成长时间的人群聚集。下一步,该公司将改进口罩销售方式,既有效缓解市民需求,又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的情况。
出台惠民政策是好事
须平衡利弊谋划周密
针对是否采取了疫情防控措施,北国超市北杜店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每位进入超市的顾客都保证佩戴口罩、量过体温,超市每隔一段时间会喷一遍消毒液。但对于外面排长队的市民,超市并没有采取措施。
“疫情期间,一切工作都要认真考虑谋划,不能好心办坏事。”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涛说,北国超市以0.4元/只的价格出售口罩,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初衷显然是好的,但活动组织者应该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周全考虑,科学组织,妥善安排。
事实上,疫情期间组织活动考虑不周不仅会影响防控工作,更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对于北国超市售卖口罩导致公众聚集,有法律人士称,如果此举造成疫情传播,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活动组织者涉嫌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陈江涛坦言,在非常时期,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出台惠民政策以满足群众需求非常必要,但一定要平衡利弊,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杭州向急需的市民免费提供口罩并提前预约、统一配送上门,厦门采取微信公众号在线登记、摇号购买口罩,这些措施都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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